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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站死而復生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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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站死而復生事件簿

2020年09月01日 18:42 最後更新:18:46

農曆盂蘭節又到,想不到在唐人鬼節,死了的人可以復生。

去年831太子站衝突,網上言之鑿鑿地說警察在太子站打死6個人,甚至講到這6個人的家屬共百多人被殺人滅口。一年過去,當日其中一個「死者」(29歲的王茂俊,網上稱他作「韓寶生」),竟然死而復生,原來他已棄保潛逃到英國,還拍片做政治宣傳。

這個「韓寶生還魂事件」,真的是在盂蘭節上映的諷刺劇,猛過猛鬼街。涉事人王茂俊在太子站被警察拘捕時,有傳媒拍攝到他瞪大雙眼,自報姓名,但卻聽錯了是「韓寶生」。後來在警察的拘捕名單上,當然找不到「韓寶生」這個人。網上文宣便馬上出動,將「韓寶生」講成為太子站的其中一個「死者」,當然,「韓寶生」的家人也順理成章地被警察滅口了,所以無人出來尋子。

然而,死了一年的「韓寶生」,之前任由傳媒說他死了,但在831一周年前夕突然翻生,自報姓名為王茂俊,並且非常高調接受多個網媒訪問,還在YouTube拍片、開Facebook專頁,大力講述自己的經歷。

去年的所謂「831太子站死人事件」,雖然警方多次澄清,但網上文宣攻勢實在厲害,令到大多數的市民都相信警察在太子站打死人。去年的一個民調顯示,有48%的受訪者相信警察在太子站打死人,只有29%的受訪者不相信。相信事件的市民認為既然警察可以在地鐵站打死人,自然是「黑警」,而殺人的政府,肯定是「暴政」。市民就懷著這個信念,去參與政治,即使是昨天8.31一周年,仍有市民拿著鮮花去太子站拜祭6個「死者」。

媒體《傳真社》去年嘗試找出所有太子站被捕的人士,並查詢他們當時見到被拘捕的人物,其後《傳真社》發表偵查報導說,網傳的被捕人士事後全部清醒被帶返警署或者送院,但沒有證據有打死人。

不過,真相無人理會,謠言卻繼續流傳,「8.31打死人」變成了香港人的政治共識。其實,無論是反對派媒體或者議員,自己都心知肚明,當日太子站內並沒有死人。猶記得在某次立法會的會議上,批發零售界議員邵家輝質問公民黨的郭家麒:「你說太子站死了人,你講一些人名出來,看有誰死了?」郭家麒當時支吾以對。

一年過去,反對派媒體已沒有像去年一樣大字標題說悼念「警察在太子站打死人」,「靜雞雞」地將追究警察殺人的重點,改成太子站內的所謂警暴。其中一些太子站被捕示威者接受媒體訪問,更改口說追究太子站有沒有死人是「放錯focus」,因為會忽略了一眾的受害者云云。

既然有48%的市民相信警察在太子站打死人,涉及6個人死亡、甚至有數以百計的家屬被警方滅口,這樣重大的事件,當然要繼續追究,為什麼說追究這件事是放錯focus呢?如果追究之後,證明太子站內那怕打死了1人,涉案的警員應被告上法庭。反之,如果太子站內並沒有死人,而有些人明知是假消息,仍在網上散播,引起連番暴亂,其實他們已觸犯了《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煽動意圖罪」,即散播一些假消息,「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這並非《港區國安法》的罪行,並非在7月1日之後才生效,而是已經存在幾十年的法律,一直有效,應予追究。

身在英國的王茂俊在過去一年,見到很多「手足」誤會他死去,他不出來澄清半句。如今他出來露面,可能有現實需要。他接受傳媒訪問時「鬧爆」反對派的612基金,說「衝又係我哋衝,俾人拉就我哋俾人拉,文宣又搵我哋做題材,但真係尋求協助嗰時,都會覺得自己變咗condom(用完即棄的避孕套)。」王茂俊聲言,自己不會發起眾籌,但大家想支援的話,可以透過Patreon支持他。

說到底,還是一個錢字。

相信「警察在太子站打死人」,相信有「黑警」,相信有「暴政」,是香港去年如此暴力的反對運動的思想根源。若然太子站無死人,當日寫到滿街滿巷的「香港人為太子站死者報仇」標語,其實只是受人播弄吧了。

整場復仇運動,只是建基在浮沙之上的政治宣傳而矣。要認真對待「太子站死人事件」,不能讓它轉focus。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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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重建費時失事

 

大埔宏福苑災民善後處理,特別是長遠的安居問題,必須盡快解決,拖得越長,居民和社會受的損害就越大。

最近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領導的宏福苑「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透過「一戶一社工」向宏福苑業主徵集長遠安置問題的意見,主要詢問幾個選項。

第一、會否考慮接受政府購買業權。

此方案是政府出現金向業主收購業權,拿了現金業主可以購買私人樓宇,也可以在二手市場購買居屋。此方案的最大好處就是靈活度高,業主選擇多,解決問題速度快。

第二、會否希望政府容許購買全新居屋或綠置居項目單位。

這也是第一選擇的相關項目,如果居民接受了政府的現金收購,能買新居屋就更加吸引。

第三,會否接受以樓換樓方式換取價格相約的全新居屋單位。

業主可以和政府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換取一個價格相約的全新居屋,政府在文件中也表明,如果業主選擇樓換樓,就毋需向政府繳納差價,政府也不會向業主補付任何金錢。此方案的好處除了同樣有時間和選擇上的靈活度之外,業主也不必處理由於買賣樓宇所牽涉的大量繁瑣法律手續,可以快速上樓。

第四、原址重建。

即在宏福院災場原址清拆重建。按這個做法,政府要收購現有業主的全部業權,重新入則起樓。

第五、原區重建。

政府文件提到在大埔頌雅路西、毗鄰富蝶邨及富亨邨的一塊熟地上興建新屋苑,由於不用收購業權,加上該土地交通配套齊全,估計最快3年後在2029年就可以入伙。

宏福院居民眾多,在正常情況下,10個人有10種意見,自然也有人會支持原址重建,但是這個方案其實是最費時失事的方案,對居民未必有利,但是就會浪費大量公帑。

原址重建第一個問題就是觸景傷情。在出現這場重大火災之後,很多居民根本就不想回去原址居住,怕勾起災難的回憶。在照顧災民的情緒而言,這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其二是時間極長。由於政府要就宏福苑展開獨立調查,現有屋苑仍擁有大量涉及事件的證據,不能夠馬上清拆,首先要等調查完全塵埃落定之後,如果涉及法庭訴訟,甚至要包括所有訴訟結束,以及收齊所有業權之後,才開始清拆工作,重新興建樓宇。政府估計原址重建需要9至10年,這是一個極其漫長的過程。

按人口普查資料,宏福苑居民37%是長者,34%是退休人士,高於香港平均水平。對長者而言,如果要等9至10年才可以重新覓得長遠居所,這是很大的煎熬。

第三是成本極高,有業界人士說原址重建需要清拆、重新設計招標和施工,再加上收回業權和制定補償方案,涉款可能高達75至95億元,當中還未包括居民需要等候9至10年期間的住屋需要,如果資助亦涉及巨額款項。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收到的捐助約29億元,相對於95億元原址重建費用,差額有66億元。如果原址重建涉及這麼龐大的公帑,除了考慮居民的意願,亦都要考慮社會資源,是否值得將錢花在一個沒有效率的方案上。

總體而言,政府處理宏福苑業主的長遠住屋安排,固然需要情理兼備,但亦都要綜合平衡不同居民的需要和社會資源的運用,當中原址重建似乎是最不可取的方案。由於已經有原區重建的方案,即使很喜歡在區內居住的居民,原區重建的方案,已能滿足到他們的需求。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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