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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管理屋苑業主不能受惠保就業計劃 方國珊申司法覆核

政事

港鐵管理屋苑業主不能受惠保就業計劃 方國珊申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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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管理屋苑業主不能受惠保就業計劃 方國珊申司法覆核

2020年09月08日 16:46 最後更新:16:47

本港49個由港鐵所管理的屋苑業主無法受惠。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指不少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回饋不少於八成「保就業計劃」津貼給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但因港鐵公司不具備「保就業計劃」的申請資格,而令本港49個由港鐵所管理的屋苑業主無法受惠。方今午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政府放寛港鐵物業管理部的「保就業計劃」申請,強制物業管理公司及外判承辦商取得「保就業計劃」津貼後,合理回饋薪金補貼予屋苑。方估計薪金補貼管理費的款項會高達2億6000多萬元。

方國珊(左)及張展鵬議員(右)。

方國珊(左)及張展鵬議員(右)。

申請人為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建議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有利害關係的一方則列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同區議員張長鵬及張美雄,以及全港屋苑大聯盟召集人陳繼偉亦到場支持。

(左至右)方國珊、張展鵬及張美雄議員。

(左至右)方國珊、張展鵬及張美雄議員。

方在入稟狀中指出,大型物業管理公司成功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補貼後,需回饋不少於八成給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但由於港鐵為法定機構而不具備保就業計劃的申請資格,故令港鐵旗下屋苑的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不能受惠。而港鐵把保安、清潔、會所等服務外判,外判承辦商的員工薪資由屋苑管理費全數支付,但外判承辦商取得保就業計劃補貼後,並沒有回饋給其真正僱主(即屋苑業主),令外判商變相賺取雙重收入,故要求外判商以減低管理費等方式回饋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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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亂過馬路被罰款後司法覆核 要求裁定當局系統性失效

2023年12月20日 20:42 最後更新:12月21日 11:56

一名男子因亂過馬路被罰款2000元後,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當局系統性失效。

香港馬路如虎口,不少人亂過馬路。 資料圖片

香港馬路如虎口,不少人亂過馬路。 資料圖片

據報申請人被罰款後,因不滿行人路基建欠佳,在低收入社區亂過馬路執法過於嚴苛,立法機關未能訂立行人友善法例等,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亂過馬路罪行、未能訂立行人友善法例的立法會及系統性失效的相關政府機關違憲。

申請人的入稟狀指,因為衛生欠佳、行人路設計惡劣,每日數百萬市民在路口以外地方橫過馬路,長者亦因交通燈快速由綠轉紅而受影響,橫過馬路情況風行亦反映在部份貧窮地區,2000元罰款對低收入人士而言過份高昂,認為市民不應因為規劃道路出現問題、被迫橫過馬路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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