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屬非公開的內庭聆訊,預計需時2小時。
壹傳媒黎智英近年官司纏身,於除夕日遭終院下令收柙監房至下月1日、以候律政司就黎原先的保釋展開上訴聆訊;黎另涉及4宗與非法集結相關的案件,共被控6項控罪,而其中一案將在今午2時半於區域法院進行審前覆核,由法官胡雅文審理。黎智英剛由囚車抵達法院。
該案屬非公開的內庭聆訊,預計需時2小時。跟同案另外7名被告到庭應訊。
政事
該案屬非公開的內庭聆訊,預計需時2小時。
壹傳媒黎智英近年官司纏身,於除夕日遭終院下令收柙監房至下月1日、以候律政司就黎原先的保釋展開上訴聆訊;黎另涉及4宗與非法集結相關的案件,共被控6項控罪,而其中一案將在今午2時半於區域法院進行審前覆核,由法官胡雅文審理。黎智英剛由囚車抵達法院。
該案屬非公開的內庭聆訊,預計需時2小時。跟同案另外7名被告到庭應訊。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