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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8.18非法集結案 今早裁決

政事

黎智英涉8.18非法集結案 今早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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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8.18非法集結案 今早裁決

2021年04月01日 09:44 最後更新:10:47

法官胡雅文今早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

壹傳媒黎智英與8名民主派人士涉嫌於前年8月18日民陣集會後帶領群眾遊行到中環遮打道,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已認罪候判,其餘被告均否認2項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控罪。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經20天審訊後,法官胡雅文今早10時半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身兼律師的黎智英女兒8時半左右已經到庭,同時現場約有數十名公眾排隊輪候入庭。

審訊期間控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圖)及大律師林芷瑩代表。資料圖片

審訊期間控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圖)及大律師林芷瑩代表。資料圖片

審訊期間控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大律師林芷瑩代表;辯方各被告均由資深大律師代表,蔡維邦及余若薇代表黎智英,戴啟思代表李卓人及何秀蘭,何沛謙代表吳靄儀,潘熙代表梁國雄,駱應淦代表李柱銘和何俊仁,夏博義代表梁耀忠,彭耀鴻代表區諾軒。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民主黨主席李永達、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梁家傑、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佔中三子」之一陳健民、社民連成員吳文遠、黃浩銘、曾健成及陳寶瑩到場旁聽。

9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前任議員李卓人(圖)、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區諾軒。資料圖片

9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前任議員李卓人(圖)、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區諾軒。資料圖片

9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前任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區諾軒,同被控在前年8月18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罪。區諾軒承認了2項控罪,梁耀忠則承認了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黎智英涉及前年8月18日非法集結案。資料圖片

黎智英涉及前年8月18日非法集結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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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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