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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就四案出庭 818及831非法遊行案今判刑

政事

黎智英就四案出庭 818及831非法遊行案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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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就四案出庭 818及831非法遊行案今判刑

2021年04月16日 09:03 最後更新:09:05

兩案預計會於下午一同由法官胡雅文判刑。

壹傳媒黎智英與8名民主派人士前年8月18日民陣集會後帶領群眾遊行到中環遮打道,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認罪,其餘被告月初均被裁定2項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控罪罪成,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首次被定罪;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因參與前年8月31日灣仔至中環遊行,上周三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首案定罪7人今早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兩案預計會於下午一同由法官胡雅文判刑。

首案定罪7人今早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兩案預計會於下午一同由法官胡雅文判刑。資料圖片

首案定罪7人今早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兩案預計會於下午一同由法官胡雅文判刑。資料圖片

多案纏身的黎智英另外2宗涉嫌欺詐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亦同樣於下午再訊,其一對子女排在公眾人士隊伍首2位,輪候進庭。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資料圖片

首案9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前任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區諾軒,同被控在前年8月18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罪。區諾軒早前已承認了2項控罪,梁耀忠則承認了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李卓人。資料圖片

李卓人。資料圖片

次案被告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另承認於前年8月31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左起:楊森、黎智英、李卓人。資料圖片

左起:楊森、黎智英、李卓人。資料圖片

上訴庭公布早前駁回壹傳媒創辦黎智英提出、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司法覆核,指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而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黎智英23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的決定,質疑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越權,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黎智英再上訴時遭上訴庭即日駁回。上訴庭29日公布裁決理由,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沒有任何其他合理詮釋,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因此駁回上訴,黎智英須付訟費。

黎智英

黎智英

判詞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指出,國安委工作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人大釋法時亦訂明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加上考慮到國安委工作及敏感內容,上訴庭認為,如果准於司法覆核過程中披露內容會有違初衷。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判詞亦引述人大釋法指,香港法院遇到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證明書;不具本港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國安案件的辯護人屬於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如果法院沒有取得證明書,國安委應當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履行法定職責,對此作出相關判斷和決定。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上訴庭認為,綜合《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法庭行事須受其約束,如今亦沒有取得相關證明書,因此毫無理據去詮釋第14條成為限制國安委僅可基於當中3項訂明職責行事,因此涉案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更毋須考慮越權,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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