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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angel的故事---來屆特首要明白「大和解」此路不通

博客文章

尋找angel的故事---來屆特首要明白「大和解」此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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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angel的故事---來屆特首要明白「大和解」此路不通

2021年05月07日 18:10 最後更新:12:49

先和大家講一個故事。話說2014年香港爆發「佔中事件」後,前特首董建華籌備搞團結香港基金,希望找出方法,令香港不再出現佔中。當時他帶領一個工商專業界訪問團,浩浩蕩蕩幾十人前往北京訪問,還獲得國家主席習近平接見。據一個與會者講,會上有商界大老闆講到「河水不犯井水」,認為中央減少一些對香港的干預,香港就會很好。

當散會之時,習主席走到這個大老闆面前,跟他說:「河流也是有分主流和支流的。」

這個故事很有啟發性。香港人就是這樣,「無大無細」,將一國兩制中香港的一制,看得大過「一國」。習主席的提醒,就是要告訴香港人,一國兩制,以一國為大。

那些經常說「河水不犯井水」的香港人,當中不少是香港的傳統精英。他們認為內地不搞香港,香港自己會搞得「好掂」。而他們遇上政治問題,就高呼大和解,叫建制派和泛民大家「傾掂數」,以為杯酒言歡,問題解決。

這種大和解的理論,在很多人的腦海中已變成預設模式(default mode),遇有政治問題,搞來搞去,很快又走回「大和解」這條老路上去。我覺得有兩個原因。

一、舒服。不去和解,就意味著要戰鬥,政治上的戰鬥也是很費神的。而搞大和解,大家可以開開心心,杯酒言歡,不用戰鬥,當然舒服很多。

二、可以做好人。不講和解的人,表面上看來好像很好戰,是鷹派;而講和解的人,就好像和平份子、是好人、是鴿派。很多人愛名,就想做好人,想做大和解的倡導者。

毛主席的《七律‧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中有句:「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當中的「霸王」,指的是西楚霸王項羽。而當中畫龍點睛的兩個字是「沽名」。「沽名釣譽」,是楚霸王的特色。他搞出一個鴻門宴,本來是要殺劉邦,但因為心慈手軟,被劉邦借尿遁,逃脫了,最終連江山也輸掉。沽名釣譽,要做好人,會丟江山的。

來屆特首,應該明白「大和解」此路不通。主要有3個原因。

一、會被對方「食住上」。回歸後的20多年,反對派已玩出一套模式,就是和建制派傾和解。當建制派反對大和解,就說你左,說你硬,說你是鷹,被貼上很多負面的標籤。你講和解,對方就會捧你場,大讚你是好人。客觀上就做成無論是街頭示威甚至暴力作反,警察不拉、政府不告、法庭不判,人人都要做好人,結果就搞到天下大亂,對方越玩越大。

二、你想和解,美國不會和解、台灣亦不會和解。香港的政治,很明顯有外部勢力的影響。美國雖然換了政府,但拜登針對中國的態度,其實一點也沒有變。香港想和解,美國會與你和解嗎?

三、人心未變。香港年青人的反政府的思想很濃。早在2016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18至29歲的選民,有78%投了給反對派。如果今天投票,我相信會有90%以上投反對派。大家不要以為國安法訂立了,選舉制度改變了,甚至學校取消了通識科,年青人的思想會馬上改變,感覺上一點也沒有變。現在先要他們認識現實,不是去討好他們。

在一個人心未變的情況下,你馬上去與反對派講和解,對方就會詮釋為:「中央又改變啦,都話咗會頂唔住啦。」搞下搞下,中央要改變香港的努力,就前功盡廢。

所以來屆特首,不是去走出一條「大和解」的路,這只是一條死路。最重要的工作仍然是要撥亂反正。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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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者封侯 敗者為寇

2024年03月18日 19:27 最後更新:21:29

藝人王宗堯等衝擊立法會案判決,12個被告判刑4年8個月至6年10個月,王宗堯判囚6年2個月。

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指出,本案所涉暴動在具獨特的憲制地位和象徵意義的立法會發生,過千名示威者案發時肆無忌憚地包圍立法會,行為屬於對特區政府作出挑戰和侮辱,以圖削弱推翻香港憲制,更是對法治的衝擊,所以要對被告重判。

李官指王宗堯的罪行不屬於最嚴重的類別,案發時他現身以示支持和鼓勵 ,故以6年半為量刑起點。但李官不接納王宗堯以逗留時間短為求情因素,指暴動依賴每個人加入而延續,李官又指不論王宗饒的名氣如何,他的行為均可壯大暴動的聲勢和士氣,所以判他入獄6年2個月。

有人認為王宗堯的判刑很重。其實他有幸身在香港,衝入立法會只是坐6年2個月的監,如果他身在美國,可能會被判處20至22年監禁。

這種暴動行為既觸犯法律,亦涉及最高層次的政治。美國和台灣闖入立法機關的例子,可茲借鑑。

一,美國打壓毫不手軟。香港判處闖入立法會者,刑罰最高的那個林錦均,都只是坐牢7年10個月。但美國法庭判處2020年1月闖入國會山莊的暴動者,重罰那一批就由判刑18至22年不等,當中最重的是右翼團體「驕傲男孩」的領袖塔里奧,他甚至不在國會山莊現場,但被指為遙控鼓勵他人加入,就此判處22年監禁。

當日美國國會山莊的暴動,暴力程度比香港低,並無暴力衝門那種行為。示威者進入國會內仍沒有好像香港塗污區徽那種褻瀆國家的行為,但其中一個退休女兵示威者已經被國會保安當場擊斃,其餘的示威者就判重刑。

闖入立法機關,有侮辱政權、推翻憲制的味道。當時美國的右翼示威者就是不滿特朗普敗選,認為選舉舞弊,是想透過闖入議會示威,推翻選舉結果。事件背後的政治含意,等同透過群眾運動發動政變,想推翻合法產生的政權。成者為王,敗者為寇,行動最後達不到推翻政權的後果,參與者就落草為寇,被重判入獄,亦是合理賽果。

二,台灣縱容太陽花學運。闖入立法機關的另一個經典情景,是2014年3月台灣一批激進學生,以反對當時執政的馬英九政府想與大陸簽署服務業貿易協議,闖入台灣的立法院,長期霸佔,逼使國民黨政府停止服貿協議。

事件背後充滿了民進黨發動學生衝擊政府的影子,因為兩年之後就是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當時計劃參選的民進黨蔡英文並無十足勝算,所以大力鼓動反共議題,激起台獨情緒,太陽花學運佔據立法院事件十分成功,兩年後蔡英文勝選,民進黨亦投桃報李,在多個選區讓出席位給發動太陽花學運的激進學生領袖參選,結果激進學生只組成了一年的政團時代力量,在2016年的立法院選舉中獲得5個席位,一度成為台灣立法院的第3大黨。

從結果倒推,這班學生根本就是由民進黨發動出來的政治刺客,勝者為王,就得到政治分贓。當然最後時代力量上了位也坐不住,之後内鬥式微,這背後有沒有民進黨兔死狗烹式的暗算,也颇堪玩味。

結論是各地闖進立法機構的暴動行為,背後充滿了政治算計。以2019年7.1 闖入香港立法會為例,背後既有美國總統特朗普向大陸發動貿易戰,想借香港向大陸施壓; 亦有台灣的蔡英文選情落後於韓國瑜,借香港爆發的巨變為自己的選情推波助瀾。殘忍點說,香港的一班激進人士,「人出口佢出手」,結果政變不成,推翻不了特區和中央政府,如今鋃鐺入獄,也屬題中應有之義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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