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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常委徐漢光提司法覆核 禁警進一步行動

政事

支聯會常委徐漢光提司法覆核 禁警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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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常委徐漢光提司法覆核 禁警進一步行動

2021年09月07日 20:46 最後更新:21:38

警方早前向多名支聯會常委發信,引用《國安法》指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要求他們提交資料,但支聯副主席鄒幸彤早前表明,不會提交任何資料。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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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今到警察總部發公開信,常委之一徐漢光今就警方信件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信件無效,要求警務處處長宣告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禁制警方有進一步行動,直至法庭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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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支聯會常委徐漢光今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透露,警務處處長引用《國安法》附表 5 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但信中並無提及任何理據。而申請人指支聯會屬香港組織,並非由外國政府或外國政治性組織控制。而信中沒有提及支聯會代理什麼外國政府或政治性組織,或基於任何原因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而警方僅「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並不足以要求提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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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信中並無提及警方所調查的相關控罪,亦沒有指出資料與任何控罪的關係;亦無向支聯會發出警告指,他們或會受調查,認為此舉違反自然公義原則。

徐漢光今就警方信件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支聯會fb影片截圖

徐漢光今就警方信件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支聯會fb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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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應警方要求提交資料罪成 鄒幸彤等三人獲終院批上訴許可

2024年07月31日 12:10 最後更新:12:21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沒有應警方要求提交資料被判罪成,他們早前上訴失敗,三人不服,質疑大量文件因公眾利益豁免權而被遮蓋內容,剝奪了被告公平審訊的權利,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明年1月8日審理。

鄒幸彤等三人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資料圖片

鄒幸彤等三人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資料圖片

三人在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三人認為原審裁判官亦錯誤裁定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早前上訴失敗,三人今早獲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

同案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與陳多偉早前認罪,原審庭以監禁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判囚3個月,兩人已刑滿出獄。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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