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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健:是否屬族內歧視有清晰標準 不擔心被指「以言入罪」

社會事

朱敏健:是否屬族內歧視有清晰標準 不擔心被指「以言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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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健:是否屬族內歧視有清晰標準 不擔心被指「以言入罪」

2021年10月31日 10:43 最後更新:10:43

平機會建議立法禁止族內歧視。主席朱敏健表示,有清晰標準介定是否屬於違例,不擔心會被指為「以言入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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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健接受電視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條例是雙向,既禁止港人歧視內地人,同時亦禁止內地人歧視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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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有清晰標準介定是否屬於違例,不擔心會被指為「以言入罪」。他續指,普通法的定罪元素包括行為及思想,包括動機與有否意識作出行動,若說出的言語帶有歧視性、有騷擾性及中傷性,其行動已符合定罪元素,但指若不能證明思想元素,則不會入罪。他亦指,建議賦予平機會在沒有受屈人的情況下,仍可展開調查的權力。

朱敏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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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平機會已完成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初步報告。他則指,目前正內部傳閱報告及研究文稿,在獲得共識後會諮詢持分者團體,但會否再進行公眾諮詢則仍未決定。他亦相信在其任期完結前,向政府提交建議的機會不大,但認為只要制定好具體程序及與持份者展開討論,即使有人事變動,亦不影響平機會的工作。

朱敏健表示,不擔心會被指為「以言入罪」。資料圖片

朱敏健表示,不擔心會被指為「以言入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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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梁國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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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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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索人為陳詠琴,由平機會法律主任黃凱婷代表;答辯人為第一流行鋼琴教室有限公司,平機會指答辯人三次收到法律文件後都沒有回覆,建議法庭下令申索人勝訴,法官批准並訂於11月28日進行賠償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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