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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日昭昭案」推動改革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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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日昭昭案」推動改革

2022年05月26日 20:10 最後更新:20:20

一名高級環境督察去年在政府要求簽署公務員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聲明時,簽上「天日昭昭」四字,公務員事務局視為拒簽,勒令其提早退休。他入稟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想推翻政府決定,案件於24日審結。

外籍法官高浩文認為司法覆核全無理據,拒絕批出覆核許可。整個案件和法官的判詞揭露了部份公務員的問題,可惜傳媒報導不多,外界關注甚少。先看看事件的經過。

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人胡德仁任職公務員逾30年,他在去年1月收到政府發出要求簽署效忠聲明時,向所屬的環保署先後發出29份便箋,要求署方交代聲明的法律理據。署方交代了法律條文,胡德仁仍然指對方未交代,在多份便箋定下「死線」要求對方回覆。「死線」屆滿後,胡德仁再傳真予署方,例如押後「死線」一個鐘,要求在下午4時50分前回覆。到去年2月23日,胡德仁在聲明書上簽署「天日昭昭」4字。環保署其後諮詢公務員事務局意見,視胡德仁為拒絕簽署,給予對方書面解釋的機會。但胡德仁在信中再重覆指控環保署,並寫上「何失之哉」4字作回應。

外籍法官高浩文的判詞有幾個重點:

 一、「天日昭昭」是口號,不是簽名。雖然胡德仁向法庭申請的時候,堅稱這是他的簽名,並聲稱在其他的文件上也曾用過這個簽名,包括一些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文件。不過,高浩文法官並不接納「天日昭昭」是簽名,又指「天日昭昭」為人熟悉,是宋朝名將岳飛被斬首前的遺言,意思是形容自己有良知、光明正大,這是口號而不是簽名。       

二、政府要求「恰當簽署」。高浩文法官指政府聲明書上已經要求需要恰當簽署,胡德仁雖然指稱政府沒有明確要求簽署方式,但高浩文法官認為,這不是政策或法律問題,而是常識問題。部門必定有權力根據常識決定簽署是否恰當。胡德人以岳飛的遺言作簽名,似乎由始至終故意模糊複雜化簽署聲明的要求。高浩文法官在審訊時已指按常理而言,「天日昭昭」不是簽名,「如果你不運用常理,就要後果自負。」

三、申請人的行事方式揭示了公務員體制的問題。高浩文法官指申請人的環保署上司,已經展現出非凡的耐性和容忍。高法官在判詞中原汁原味貼出胡德仁寫的多份信棧,形容信棧內容冗長、重複,而且用上串連古老語言和法律用語,「申請人身為一個公務員,惟其信件有時是一片無法穿越的文字叢林,需要一把編輯用的開山刀,劈走茂密和令人窒息的枝末,才有望理解文字背後有沒有隱藏一些理據。」

高法官話,如果一個公務員可以如此行事和書寫,仍然可以保住工作,突顯了公營部門和私人市場的鴻溝。他又指,這種例子或許可以支持有人提出改革公務員體系的呼聲。

高浩文法官認為申請人的理據,無一成立,拒絕司法覆核許可的申請。申請人要求法庭不要頒下訟費,法官亦拒絕,指案件完全地、徹底地沒有理據,判申請人須支付政府一方的訟費。

這個司法覆核申請和高浩文法官的判詞,暴露了部份公務員的問題:

一、公務員基於個人的政治訴求,違抗政府的命令;二、抗命還不止,自以為很有理據,還要入稟進行司法覆核許可的申請;三、如果政府體系內充斥住這些政見激進、自以為是的公務員,經常和政府對著幹,引用一大堆法律語言,或者典故指鹿為馬,與上司對抗,政府又不能炒他們魷魚的話,這個政府根本無法運作。

這個環境督察的行事方式,充分反映了一些政治上腦的公務員,如何利用體制的空隙去對抗政府。如果這些人在處理公務的時候亦使用同樣的方法的話,既會因其政治偏見的影響,不能公正地服務市民,也會因為他們會以文字叢林的方式與人溝通,「玩死」上司和他要服務的市民。

這個環境督察的事例,恐怕只是冰山一角,來屆政府應要詳細看看高浩文法官的判詞,審視有無需要改革公務員制度,正本清源,清除部份公務員的偏見,定好賞罰制度,將體制內的瘀血清除,令政府可以更好為市民提供高效的服務。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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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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