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的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被判監禁9年及停牌10年。他曾就案件不設陪審團提出司法覆核及上訴均敗訴,另外申請人身保護令亦遭拒。律政司早前向唐英傑發信追討訟費,要求唐親身支付或寄支票到律政司大樓,估計唐合共有逾138萬訟費尚未支付。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律政司一直按照既定的法律原則及程序處理案件以及訟費事宜,不會評論個別案件的訟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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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發言人指,一般來說,敗訴一方應支付訟費,但法庭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才決定是否作出訟費命令。而律政司一直按照既定的法律原則及程序處理案件以及訟費事宜,不會評論個別案件的訟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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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被追討逾138萬訟費。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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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