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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涉盜梁傳昕帳戶買飛機餐 便利店職員認罪:意圖作弄梁振英

社會事

兩男涉盜梁傳昕帳戶買飛機餐 便利店職員認罪:意圖作弄梁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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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涉盜梁傳昕帳戶買飛機餐 便利店職員認罪:意圖作弄梁振英

2022年07月27日 16:34 最後更新:16:35

警方2019年接獲國泰航空旗下香港快運(HK Express)報案,指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兒子梁傳昕的航空公司帳戶被盜用,以購買約3,000港元的飛機膳食及寄艙行李服務。涉案兩名男子被控3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24歲便利店兼職員工承認刑事損壞罪,他在錄影會面中稱犯案出於意圖作弄梁振英,令梁最終要支付額外費用。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其判刑押後至8月10日,期間法庭會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至於22歲地勤人員則尚未準備好答辯,裁判官押後至8月24日處理,讓他尋找法律代表。兩名被告續准保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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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梁傳昕在2019年替自己及家人購買往返日本的來回機票,起程日期為12月23日,回程日期為12月30日,花費4萬9千多元。同年12月25日,航空公司的經理得悉梁有從不尋常消費衍生的未結款項,經查詢後發現他根本無作相關訂購。紀錄亦顯示其他未經授權的操作包括挑選座位10次、5次網上辦理登機手續、列印行程5次、將梁傳昕的名稱改為「Leung Shit」、購買逾3000元額外服務等。調查人員終憑涉案電子裝置的伺服器地址鎖定被告黎紹泓。

被告郭尚文。

被告郭尚文。

案情續指,被告案發時已沒有在涉案航空公司擔任任何職位,男子B則為地勤人員。當B知道梁傳昕即將旅遊後,他登入內部系統取得對方的登機資料並把它們拍下,再分享予被告。被告遂登入梁的用戶作上述改動。被告在警誡下稱:「我都係一時貪玩先拎個reference(參考編號)登入個app再改佢啲餐單整蠱吓佢哋。」他在錄影會面再進一步承認意圖作弄梁振英,導致他要支付額外費用。

被告黎紹泓。

被告黎紹泓。

24歲便利店兼職職員黎紹泓今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指他於或約於2019年12月24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快運航空的電腦。22歲地勤人員郭尚文則被控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兩罪,指他於2019年12月23日在香港,目的在於使他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香港快運航空的電腦;以及在2020年1月24日被捕後,於警察調查過程中對梁心和作出虛假的指控,以致梁心和被拘捕,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被告黎紹泓(左)及郭尚文(右)

被告黎紹泓(左)及郭尚文(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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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4月19日 19:44 最後更新:20:39

一名休班警員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至4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柙。

案情指27歲被告何家榮,22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不停說「唔好意思」,又反問可否不報警,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

法官又指,被告多次請求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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