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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提請人大釋法 律政司申押後審周四聽取與訟陳詞

政事

港府提請人大釋法 律政司申押後審周四聽取與訟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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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提請人大釋法 律政司申押後審周四聽取與訟陳詞

2022年11月30日 20:55 最後更新:20:5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抗辯,律政司三度敗訴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立即提交報告建議人大釋法,律政司隨即以書面形式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開審日期,12月1日早上十時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聽取與訟各方的陳詞。

李家超。資料圖片

李家超。資料圖片

Tim Owen(中)。

Tim Owen(中)。

司法機構出通告表示12月1日將預留75個座位予傳媒到庭旁聽,記者需於早上9時連持記者證登記取籌,而公眾人士則預留了311個座位,分別位於高等法院四、五、六樓的延伸部分,公眾人士需於早上8時在高等法院低層四樓(LG4)排隊取票,另會預備約100張後備票,以先到先得及一人一票的方式安排座位。當所有入庭票和後備票已全數派發,法庭會盡快通知公眾人士 ,而當持票人離開其座位15分鐘或以上,有關座位便會被分派給其他法庭使用者使用。當日早上10時半將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聽取與訟各方的陳詞。

司法機構稱尊重行政長官建議提請人大就《香港國安法》釋法。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稱尊重行政長官建議提請人大就《香港國安法》釋法。資料圖片

黎智英早前獲准聘英御狀來港代表抗辯。

黎智英早前獲准聘英御狀來港代表抗辯。

上訴庭公布早前駁回壹傳媒創辦黎智英提出、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司法覆核,指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而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黎智英23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的決定,質疑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越權,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黎智英再上訴時遭上訴庭即日駁回。上訴庭29日公布裁決理由,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沒有任何其他合理詮釋,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因此駁回上訴,黎智英須付訟費。

黎智英

黎智英

判詞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指出,國安委工作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人大釋法時亦訂明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加上考慮到國安委工作及敏感內容,上訴庭認為,如果准於司法覆核過程中披露內容會有違初衷。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判詞亦引述人大釋法指,香港法院遇到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證明書;不具本港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國安案件的辯護人屬於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如果法院沒有取得證明書,國安委應當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履行法定職責,對此作出相關判斷和決定。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上訴庭認為,綜合《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法庭行事須受其約束,如今亦沒有取得相關證明書,因此毫無理據去詮釋第14條成為限制國安委僅可基於當中3項訂明職責行事,因此涉案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更毋須考慮越權,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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