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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欺詐判囚 官指不應把案件扣上政治帽子

政事

黎智英涉欺詐判囚 官指不應把案件扣上政治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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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欺詐判囚 官指不應把案件扣上政治帽子

2022年12月10日 14:40 最後更新:16:39

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隱瞞科技園公司違反租契,10日因2項欺詐罪成,黎智英被判囚5年9個月,黃偉強被判囚21個月。法官陳廣池批評傳媒大亨管控一個頗具規模的傳媒網絡並不表示其因有第四權而不會犯法,更不能說執法機構檢控這傳媒大亨便等同攻擊新聞自由,本案性質純然是一宗簡單的欺詐案,不應把案件的審訊扣上任何政治帽子。

黃偉強。

黃偉強。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陳官最後評論指科技園作為政府工業邨土地政策的執行者,理應善用法律權力,切實打擊違規違租契者,本案中職員卻「反主為客」,拱手相讓自己的權利,任由蘋果印刷人員指使去實地巡察,甚至不盡不實地因應獲提供的資料撰寫巡察報告,明顯地黎智英傳媒大亨的地位使科技園更「投鼠忌器」,自我矮化,實有其改善之處。

官批評傳媒大亨管控一個頗具規模的傳媒網絡,不表示其因有第四權而不會犯法。資料圖片

官批評傳媒大亨管控一個頗具規模的傳媒網絡,不表示其因有第四權而不會犯法。資料圖片

《蘋果》大樓的使用涉違反租契。資料圖片

《蘋果》大樓的使用涉違反租契。資料圖片

裁判官判刑斥被告犯案出於貪心,案件屬嚴重,因為工人賺取的薪金不多,被告的行為猶如俗語所指的「於乞兒兜搶飯食」。

BP廉署,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BP廉署,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食環署外判清潔服務承辦商一名前經理,控告他欺詐3名下屬清潔工人,訛稱公司錯誤計算薪金,騙取他們在近兩年間,交出薪金差額共超過38000元。被告2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50歲的被告早前承認三項欺詐罪名,法庭早前亦頒令被告須向涉案3名清潔工人賠償共超過38000元。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裁判官判刑表示,被告犯案出於貪心,案件屬嚴重,因為工人賺取的薪金不多,被告的行為猶如俗語所指的「於乞兒兜搶飯食」。基於被告有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件在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發生,被告在未獲公司授權下,向3名清潔工人訛稱以散工形式和薪金聘請他們。被告其後向3名清潔工人訛稱錯誤計算他們的薪金,詐騙3人向他歸還部分薪金,金額共超過3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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