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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的路不能堵 香港的路可以堵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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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的路不能堵 香港的路可以堵

2023年01月31日 19:21 最後更新:19:32

「倫敦通過多方面的措施侵蝕英國人的自由。新的《公共秩序法案》的寒蟬效應已經無孔不入,滲透至社會各個方面,限制一般英國人的生活,英國人的自由進一步被削弱。」

上述這段說話,原本是英國外交部於今年1月13日發佈的《香港半年報告》內形容《港區國安法》推出後香港的情況。現在只修改了主體,原封不動地送回給英國,講講她的《公共秩序法案》,實在是適合不過。

英國的《公共秩序法案》修訂方案令到移英港人十分不滿,他們聯同東亞和東南亞社群,去信英國內政大臣柏斐文,指《公共秩序法案》令他們聯想到香港平定示威所採取的「鎮壓措施」,威脅到他們在英國的示威權利。

這批移英港人對英國《公共秩序法案》的兩項措施嚴重制肘示威自由,包括一、「預防嚴重破壞令」,放寬「嚴重破壞」的法律定義。二、擴大警察的「截停及搜查權力」,禁止一些從未犯過法的人抗議。

可以這樣總結,這些移英港人因為不滿香港的立法和司法限制了他們的抗議自由,因而移居英國,但移英後發覺英國政府在做同一件事情,正在不斷收緊的法例,限制他們的示威自由。正如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所說的:「現時向英國政府抗議的在英港人是被前港督彭定康及「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等人誘騙,被逼遷往英國這個所謂的『應許之地』,但可悲的是,他們現時才發現是遷往了『災區』。

可以看看英國這條新法例的緣起。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以後,英國出現多場大規模抗議活動,演變成激進的反抗疫措施示威,他們堵塞交通要道,令市中心的交通癱瘓。另外,自去年開始,又有多宗關注氣候變化人士的激烈抗爭事件,他們每每以堵塞主要交通道路的手法進行抗議,又把自己鎖在主要建築物或路障上,造成倫敦市中心地區交通癱瘓。再加上由去年年底開始,英國的通脹加劇,不同行業工會相繼要求加薪而發動大罷工,英國的公共秩序面臨嚴峻考驗。英國政府就連番推動立法,擴大警察的權力,以控制示威活動。

現時的新法案的基礎是在去年在下議院通過的《警察、犯罪、量刑與法院法案》,首相辛韋誠於1月16日提出《公共秩序法案》修訂版,增加了一些新的內容,特別是放寬「嚴重破壞」的法律定義,讓警方有更靈活性,有權制止試圖阻路的示威者,干預示威活動,防止示威者以游擊戰術堵路。辛韋誠發表聲明說:「抗議權是民主的一項基本原則,但這並非絕對。不能讓少數人的抗議擾亂一般大眾的生活,這令人無法接受。」他重申:「不能讓少數人影響普通民眾生活」。

辛韋誠對英國自己立法的評論,正常過正常。英國政府修訂法例提出的理由,和香港立法和執法控制癱瘓交通的示威的理由完全一樣。英國的示威未曾去到癱瘓機場、滿街掟汽油彈和放火燒人的地步,英國已經要立法控制了。

英國一方面不斷收緊自己的相關法例,加強警察權力去維持治安,另一方面就批評香港針對違法示威的立法和執法限制了香港人的自由。如此雙重標準的作為,令人忍不住笑出來。難道倫敦的路不能堵塞,香港的路就應該堵塞了?

為了尋求所謂「自由」而移居英國的港人,就要面對一個現實,每個政府為了保持社會安定,都會立法執法去限制人身自由,香港如是,英國亦如是。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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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者封侯 敗者為寇

2024年03月18日 19:27 最後更新:21:29

藝人王宗堯等衝擊立法會案判決,12個被告判刑4年8個月至6年10個月,王宗堯判囚6年2個月。

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指出,本案所涉暴動在具獨特的憲制地位和象徵意義的立法會發生,過千名示威者案發時肆無忌憚地包圍立法會,行為屬於對特區政府作出挑戰和侮辱,以圖削弱推翻香港憲制,更是對法治的衝擊,所以要對被告重判。

李官指王宗堯的罪行不屬於最嚴重的類別,案發時他現身以示支持和鼓勵 ,故以6年半為量刑起點。但李官不接納王宗堯以逗留時間短為求情因素,指暴動依賴每個人加入而延續,李官又指不論王宗饒的名氣如何,他的行為均可壯大暴動的聲勢和士氣,所以判他入獄6年2個月。

有人認為王宗堯的判刑很重。其實他有幸身在香港,衝入立法會只是坐6年2個月的監,如果他身在美國,可能會被判處20至22年監禁。

這種暴動行為既觸犯法律,亦涉及最高層次的政治。美國和台灣闖入立法機關的例子,可茲借鑑。

一,美國打壓毫不手軟。香港判處闖入立法會者,刑罰最高的那個林錦均,都只是坐牢7年10個月。但美國法庭判處2020年1月闖入國會山莊的暴動者,重罰那一批就由判刑18至22年不等,當中最重的是右翼團體「驕傲男孩」的領袖塔里奧,他甚至不在國會山莊現場,但被指為遙控鼓勵他人加入,就此判處22年監禁。

當日美國國會山莊的暴動,暴力程度比香港低,並無暴力衝門那種行為。示威者進入國會內仍沒有好像香港塗污區徽那種褻瀆國家的行為,但其中一個退休女兵示威者已經被國會保安當場擊斃,其餘的示威者就判重刑。

闖入立法機關,有侮辱政權、推翻憲制的味道。當時美國的右翼示威者就是不滿特朗普敗選,認為選舉舞弊,是想透過闖入議會示威,推翻選舉結果。事件背後的政治含意,等同透過群眾運動發動政變,想推翻合法產生的政權。成者為王,敗者為寇,行動最後達不到推翻政權的後果,參與者就落草為寇,被重判入獄,亦是合理賽果。

二,台灣縱容太陽花學運。闖入立法機關的另一個經典情景,是2014年3月台灣一批激進學生,以反對當時執政的馬英九政府想與大陸簽署服務業貿易協議,闖入台灣的立法院,長期霸佔,逼使國民黨政府停止服貿協議。

事件背後充滿了民進黨發動學生衝擊政府的影子,因為兩年之後就是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當時計劃參選的民進黨蔡英文並無十足勝算,所以大力鼓動反共議題,激起台獨情緒,太陽花學運佔據立法院事件十分成功,兩年後蔡英文勝選,民進黨亦投桃報李,在多個選區讓出席位給發動太陽花學運的激進學生領袖參選,結果激進學生只組成了一年的政團時代力量,在2016年的立法院選舉中獲得5個席位,一度成為台灣立法院的第3大黨。

從結果倒推,這班學生根本就是由民進黨發動出來的政治刺客,勝者為王,就得到政治分贓。當然最後時代力量上了位也坐不住,之後内鬥式微,這背後有沒有民進黨兔死狗烹式的暗算,也颇堪玩味。

結論是各地闖進立法機構的暴動行為,背後充滿了政治算計。以2019年7.1 闖入香港立法會為例,背後既有美國總統特朗普向大陸發動貿易戰,想借香港向大陸施壓; 亦有台灣的蔡英文選情落後於韓國瑜,借香港爆發的巨變為自己的選情推波助瀾。殘忍點說,香港的一班激進人士,「人出口佢出手」,結果政變不成,推翻不了特區和中央政府,如今鋃鐺入獄,也屬題中應有之義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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