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宣布解散之後,主席梁家傑表示「希望香港人抱著樂觀的心,活好當下,期待明天」。他這些似有所指的講話,觸發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指梁家傑態度輕佻,令人覺得2019年的黑暴事件,和梁家傑及公民黨無關一樣。
鄧炳強續指,2019年當香港大學校長張翔勸學生不要使用暴力時,梁家傑跳出來告訴學生「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鼓勵學生使用暴力。導致後來眾多學生因使用暴力被捕及承擔法律後果。他認為梁家傑應向這些學生及他們的家長道歉。
我倒覺得,鄧炳強這次對梁家傑提出的要求,略感柔和。
2019年7月,梁家傑在港大演講的時候,提到孫中山回到港大母校致辭,梁家傑話,提及孫中山,是要論證「有時候暴力或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他講到這裡,台下掌聲雷動,在座的學生激烈歡呼,足見梁家傑講話的煽動性。
以公民黨大狀為首的泛民法律界人士,首先提出「違法達義論」,指法治的最高境界是「違法達義」。到2019年6月黑暴運動爆發後,暴徒已經在街上掟汽油彈。梁家傑再進一步,提出「暴力解決問題論」。就是從突破法治,進一步鼓動使用暴力。
從理念上來講,梁家傑的暴力論完全抽離時空,只是借國父孫中山,來美化街頭的政治暴力。我國如今不是清末喪權辱國的清朝,香港亦都不是民不聊生的社會,暴力革命既無基礎,亦無任何合理性。梁家傑的暴力論,只是一種借國父來為激進政治張目。
在政治激烈衝突的年代,政客發表煽動性言論,激發年青人的暴力思想,其影響惡劣深遠,比一個暴徒在街頭掟氣油彈嚴重得多。
試想大批年輕人,甚至是未滿18歲的青少年,聽從了這些資深大狀的言論,相信他們是法律權威講話可信,自己上街暴力示威,結果不是被捕服刑,就是遠走他方,前途盡毁。這些年輕人及他們的家長,可以追究誰?
也不要以為事件發在《香港國安法》2020年立法之前,香港無法律可以追究。
據《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這種行為涉嫌觸犯煽動意圖罪,根據第9條(1)(f)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 (1)(g)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可以依法追究。
現在梁家傑連一句道歉都沒有,還講得稀鬆平常,似在暗示只要堅持這些激進理想,就可以「期待明天」。這些說法令人憤慨。以梁家傑的言行,又點止只一句道歉咁簡單。
盧永雄
9月26日是黎智英入獄1000日,在英國有一堆人權組織,包括國際特赦協會等11個團體,向英國首相辛偉誠發信,要求英國政府介入干預,敦促香港釋放黎智英。
西方天天講法治,但黎智英涉及3項違反香港國安法控罪等候審訊時,西方組織不是要求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而是要求英國政府向香港施壓直接放人,這種邏輯本身已是腦回路精奇。
講起人權,不知道國際特赦組織有無關注一名已移居加拿大的錫克教領袖尼賈爾的人權?今年6月,尼賈爾在加拿大溫哥華的一間寺廟外,被人槍擊致死。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近日爆出勁料,透露收到可靠情報,指尼賈爾遇刺身亡是與印度政府有關。不過印度政府堅決否認,指他們與事件無關。加拿大和印度因為此事鬧翻,互相驅逐外交人員。
印度錫克教徒一直要求獨立,而移居加拿大的錫克教社群就是主要的海外支持者。美國駐加拿大大使科恩最近接受訪問時透露,發現印度特工可能參與刺殺一名加拿大錫克教領袖,這是與五眼聯盟共享的情報有關。
從加拿大的角度,相信一個加拿大公民,在自己的國土上被外國特工刺殺,可說是奇恥大辱。加拿大既然與五眼聯盟分享情報,自然會要求美國、英國、澳洲和紐西蘭參與追究。
然而,據英國BBC報道,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剛渡過寂寞的一週,因為五眼聯盟的其他成員並不積極響應,大家只發聲明說關注事件便草草了事。
原因很簡單,美國等一直積極拉攏印度加入所謂的印太聯盟,一起對抗中國。另外,亦由於想盡量剝離中國的供應鏈,用印度供應鏈取代。所以他們都不願得罪印度,看來事件很大機會,不了了之。
從英國的角度,一個國家在自己盟友的國土上殺人,還是自己情報聯盟所分享的情報,應該有很高的可信度,但卻不採取行動,所考慮的是實際上的外交利益。雙重標準,莫此為甚。
香港的黎智英因為訛騙科技園公司,違反租約,做自己的私幫生意,因而定罪服刑,他同時亦面對國安法控罪的審訊,相信黎智英在香港將會得到公正裁決。
若要將兩件事情作比較,黎智英坐牢,只是蒼蠅事件,而錫克教領袖尼賈爾被殺,則是老虎事件。英國連老虎都不打,走去蒼蠅嗎?
另外,也要講講國際特赦組織這些人權組織,打開他們的網頁,滿眼盡是一些聽也沒聽過的所謂中國違反人權事件。但錫克教領袖尼賈爾被刺殺,卻隻字未提。難道是加拿大的人命不值錢,所以絲毫沒有興趣關注?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