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馬鞍山火燒人主角李伯現身國安節目 「至今未完全康復,又痛又癢又辛苦」

政事

政事

政事

馬鞍山火燒人主角李伯現身國安節目 「至今未完全康復,又痛又癢又辛苦」

2023年12月13日 16:02 最後更新:12月14日 09:45

警隊協助TVB拍攝的《有法安國》每集2分鐘,11日晚播出的第11集節目題為「私了」受害人 李伯與陳子遷」。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反修例風波期間本港出現多宗性質惡劣的「私了」案件,2019年11月,馬鞍山李伯疑因政見不同,與在場人士發生爭執,期間突然有人向他淋易燃液體並點火,李伯留院期間一度情況危殆,至今未完全康復。2020年5月,事務律師陳子遷疑不滿銅鑼灣的示威者堵路及破壞,最終遭示威者圍毆「私了」,被人打至血流披面。

更多相片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二人日前現身警方協助無綫電視拍攝的國安法資訊節目《有法安國》接受專訪,講述《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帶來的改變。

警隊協助TVB拍攝的《有法安國》每集2分鐘,11日晚播出的第11集節目題為「私了」受害人 李伯與陳子遷」,首先接受訪問的李伯,即是2019年11月11日,於馬鞍山天橋被人淋液體點火的「私了」受害人,李伯憶述當日自己準備乘搭馬鐵前往醫院進行覆診,「一上到去見那些人在拆東西,打爛東西,我便問他們做甚麼?他就拿鐵錘襲擊我。」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李伯指示威者襲擊他後掉頭就走,他尾隨追去,追到旁邊的行人天橋,「突然有人無故放火燒我。」原本一次正常的覆診,卻遇上一生最嚴重的傷害。李伯在馬鞍山遭人淋易燃液體,身體及雙手嚴重燒傷,留院半年,要接受植皮手術。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李伯回憶康復過程「又痛又癢又辛苦」,不僅僅經常睡不著,很容易驚醒,亦很害怕,「總之別人說話大聲一點就驚。」事後李伯更喪失工作能力,並對日常生活帶來極大不便。如今李伯拿東西,手腳依然不靈活,走路亦更慢了,還經常不小心用腳絆倒自己,動作協調能力差了很多。

而反修例風波期間,「私了」的受害者還包括事務律師陳子遷。陳子遷接受訪問表示,事發當日他路經銅鑼灣,看見暴徒在破壞及搗亂店舖,「我很生氣,然後我責罵他們,誰知他們一群十多二十人衝過來毆打我,頭破血流,縫了二十多針。」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談及幾年前那場遭遇,陳子遷至今心有餘悸,「那些雨傘(如果)再插入一些,這裡是大動脈,會流血不止,醫生都說我差點就死。」然而,陳子遷除了身體嚴重受傷,事後還遭到「起底」網絡欺凌,「比起自己,更加擔心家人的安全,一直驚了數天」。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2020年7月,《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隨著國安法的落地,李伯與陳子遷所經歷的恐怖情況亦不再發生,香港市民亦不用再擔驚受怕。正如陳子遷所說,「心就安定下來。因為覺得國家終於有法律,可以制裁這群暴徒。」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警隊協助TVB拍攝的一輯12 集《有法安國》國安法資訊節目,由11月27日至12月12 日逢星期一至五晚上7:30在翡翠台播出,旨在加強市民對國安法的認識、糾正市民對法例的錯誤認知,以及增強市民對維護國安的認同。

視頻截圖

視頻截圖

往下看更多文章

涉2019年理大外圍衝突 兩男子暴動罪成各被判囚五年 

2024年07月23日 18:16 最後更新:19:02

兩名男子涉及2019年理大外圍衝突事件,於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罪成,各被判囚5年。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分別為27歲的潘曉東,及39歲尼泊爾籍 PUN DHAN BAHADUR。控方開案陳詞曾指,當晚有示威者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不斷向警方投擲物品,亦有過千人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堵路,示威者以雨傘遮擋催淚彈並回擲,亦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行車道火光熊熊。被告潘曉東被捕時穿白色T裇、黑色褲、黑口罩等,PUN DHAN BAHADUR穿灰色T恤及長褲、黑色拖鞋。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謝沈智慧同意兩名被告在案中沒有號召、帶領、鼓吹他人參與暴動,亦無干犯暴動罪以外其他控罪,但考慮案情嚴重性等因素,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各判囚5年。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2019年理大外圍發生示威衝突,213人被控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柝17宗審訊案件,是次案件是第16宗,當中6名被告審訊開始前認罪,去年已經被判監41-45個月。而另外2名被告人,早前經審訊後已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到23日被判60個月監禁 。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

潘崇禮又指,全案213名被告中,200人已被法庭裁定罪成,192人分別被判監及入教導所,其餘8人正等候判刑。他重申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遊行自由,但必須遵守法律,強調警方不容許任何集會出現非法、破壞社會安寧行為,會果斷將違法的人繩之於法。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