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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公開寵物賣家個人資料 27歲女起底罪成判囚2周緩刑3年

社會事

網上公開寵物賣家個人資料 27歲女起底罪成判囚2周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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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公開寵物賣家個人資料 27歲女起底罪成判囚2周緩刑3年

2024年02月15日 16:47 最後更新:18:20

一名27歲女子在社交平台公開一名寵物賣家的個人資料,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涉及「起底」的控罪,被判監禁兩星期、緩刑3年,並罰款港幣500元。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被告陳冬晴曾於2022年底購買三隻貓,其後因其中一隻貓出現健康問題向賣家提出退款,但二人因金額方面未能達成共識而出現糾紛。被告在2023年5月,在一個社交媒體公開群組發布帖文,披露賣家的中文姓名、照片、部分手提電話號碼及曾居住的地區等個人資料,並作出負面的評論和指控。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其後拘捕被告,並落案起訴她一項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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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於色情場所梯間等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 被私隱公署拘捕

2024年07月22日 11:47 最後更新:12:0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拘捕一名40歲男子,他涉嫌在未經前女友的同意下,披露她的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規定。

私隱公署提醒, 「起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 萬元及監禁5年。 (公署短片截圖)

私隱公署提醒, 「起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 萬元及監禁5年。 (公署短片截圖)

調查顯示,女事主與被捕人士曾為男女朋友關係,及後於2022年4月分手。分手後,被捕人士仍不時與事主聯絡。去年5月,女事主與被捕人士斷絕來往,之後於去年7月至今年5月期間,先後 14次在女事主居住地區的燈柱及九龍兩個地區的色情場所梯間寫下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而部分訊息更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誘惑他人聯絡事主,女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及別名、住址、手提電話號碼、職業及社交媒體帳戶名稱。

女事主與被捕人士分手後,先後 14次在居住地區的燈柱及九龍兩個地區的色情場所梯間,被披露個人資料訊息,(示意圖)

女事主與被捕人士分手後,先後 14次在居住地區的燈柱及九龍兩個地區的色情場所梯間,被披露個人資料訊息,(示意圖)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私隱公署提醒, 「起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 萬元及監禁5年。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FB圖片)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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