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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追債公開他人資料 男子涉起底被捕

社會事

社交平台追債公開他人資料 男子涉起底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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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追債公開他人資料 男子涉起底被捕

2024年05月10日 10:51 最後更新:14:38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40歲男子,涉嫌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人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公署調查顯示,事主今年初向一位朋友借款,並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自己的職員證照片給該名朋友,事主稍後清還款項。至今年3月中,事主再次向對方借款,但兩人其後就事主是否已清還第二筆款項各執一詞。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到4月初有人先後致電及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訊息給事主,要求還款,否則會在社交媒體平台發布關於事主的訊息。同日晚上,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公開群組,發布了一條向事主追款及作負面評論的帖文,並附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職員證照片,當中披露了事主的中英文姓名、公司名稱及事主的照片。

被捕人士正被扣查,私隱專員公署繼續調查案件,並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將他人「起底」,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 萬元及監禁5年。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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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截電話程式暴露用戶資料 私隱專員跟進事件

2024年05月17日 12:52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將跟進垃圾電話攔截程式暴露用戶通訊錄一事,包括了解相關程式是否在香港營運。

消委會16日發表有關垃圾電話攔截程式的調查結果,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留意到有關報告,會跟進事件,包括了解相關手機應用程式是否在香港營運。由去年6月至今,公署就使用垃圾電話攔截程式未有接獲查詢或投訴。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用和下載垃圾電話攔截程式時,要多留意條款。(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用和下載垃圾電話攔截程式時,要多留意條款。(消委會圖片)

公署表示, 一般而言,在收集個人資料方面,保障資料的原則,是資料使用者在收集個人資料時,必須是為了直接與其職能或活動有關的合法目的而收集,資料屬必須、足夠的,但不超乎適度。個人資料須以合法及公平的方法收集,而資料使用者必須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在收集資料時或之前告知資料當事人所收集的資料將會用於甚麼目的、資料可能會轉移予甚麼類別的人士等。在保留期間方面,資料使用者須採取可行步驟,以保存時間不超過達致原來收集資料的目的實際所需時間。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建議市民要了解手機攔截應用程式將查閱、收集或分享哪些資料,再決定是否下載及選用有關程式。(消委會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建議市民要了解手機攔截應用程式將查閱、收集或分享哪些資料,再決定是否下載及選用有關程式。(消委會圖片)

公署又向使用應用程式的市民提供建議,包括應了解應用程式會查閱、收集或分享哪些資料,再決定是否下載及選用有關程式;仔細閱讀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了解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用途等;考慮實際需要而決定應用程式的存取權限,及檢查預設保安或私隱設定以設置最高私隱權限;留意應用程式功能,應提供最小量的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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