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57歲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案中涉及一個即時通訊軟件上供的士行業從業員使用的通訊群組,事主是一名的士司機。調查顯示,今年5月事主就租用的的士是否欠租與人發生糾紛,同月有人在有關群組發布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作出負面評論,包括指稱事主欠交車租及其他款項,並鼓勵群組成員轉發有關訊息。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曾租用的的士車輛登記號碼,以及一張屬於事主的的士司機證照片,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英文姓名、照片及的士司機證編號等。
示意圖片
被捕人士是有關群組的管理員,事主於今年4月加入群組時,曾發送自己的的士司機證照片給群組的管理員。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完成一項審查,調查60間機構在營運中應用人工智能(AI)的情況,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指出,機構監督人工智能運作時普遍採取較審慎的措施,約有八成機構採取「人在環中」的方式,即在人工智能的決策過程中,保留人的控制權,不會讓人工智能做所有決定,以減少出錯或作出不當決定的風險。
鍾麗玲指,機構監督人工智能運作時普遍採取較審慎的措施。資料圖片
有關審查是調查60間機構在營運中應用人工智能(AI)的情況,有九成半機構在日常營運中使用AI,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今日(5月20日)在電台節目上指出,此比例較去年的同類審查上升15個百分點,反映人工智能在本港的應用越來越普及。她進一步分析指,近八成機構使用人工智能已超過一年,顯示AI已逐步成為業務營運的重要組成部分,當中約一半機構使用3個或以上的人工智能系統,應用範疇廣泛,例如在客戶服務方面解答問題,或在市場營銷時製作圖像影像等。
對於有超過四成會透過人工智能系統收集或使用個人資料,近三成機構會保留有關個人資料,但比例較去年的審查有所下降,鍾麗玲形容這是好的現象,反映機構的合規意識提高,因為保留資料的風險,較不保留資料為高。
機構使用人工智能情況愈見普遍。
鍾麗玲又提到,在今次審查中,機構監督人工智能運作時普遍採取較審慎的措施。約有八成機構採取「人在環中」的方式,即在人工智能的決策過程中,保留人的控制權,不會讓人工智能做所有決定,以減少AI出錯或作出不當決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