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在未經分居妻子的同意下披露對方及女兒的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規定,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表示,32歲被捕男子與女事主是分居夫婦,女事主去年初與被捕人分居後,發現懷孕,同年底誕下女兒。
今年5月,有人分別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一個公開群組及一個個人帳戶,先後發布兩條提及女事主及女兒個人資料的帖文及留言,並上載一份聲稱基因分析報告,質疑被捕人與女嬰的血緣關係,對女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
私隱專員公署指,「起底」是刑事罪行。私隱專員公署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家庭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只會使衝突升級,「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私隱專員公署發布應對濫用人工智能深度偽造技術指引,向學校及家長提出多項建議,預防及處理相關事故。
私隱專員鍾麗玲(左)。
私隱專員鍾麗玲在港台節目表示,網上有很多工具可製作深偽內容,由於青少年正在發展認知能力,缺乏網絡安全知識,因此公署發布指引並提供建議,希望保障青少年。
鍾麗玲指出,在學校中有機會出現的深偽內容,例如「影象的性暴力」、網絡欺凌、詐騙或假信息等。公署建議學校減少發布見到清晰學生樣貌的相片及影片,如要發布,可上載在內聯網或安全的平台上,家長在社交平台上載涉及子女的相片和影片亦要小心。她又表示,留意到有學校會考慮學生私隱,包括盡量避免影學生的特寫照、解像度亦會降低等。
私隱公署
鍾麗玲提到,很多學校都有危機處理或反欺凌的政策及程序,但隨著科技演變,認為可加入涉及人工智能事故的內容,公署亦不時向教育界提供有關培訓。
示意圖片
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在同一節目表示,認同私隱公署推出指引的做法,可加強保護學生福祉。不過,他指出學校會在網站或刊物展示學生校園生活的相片及影片,校方會先取得家長同意,多數家長亦希望能在網站或刊物看到子女在校園的學習情況,如有關相片影片只能上載到內聯網,公眾或其他有意報讀相關學校的家長就無法得知校園情況。
他認為需要收集更多學校及家長意見,如何在展示相片影片及保障學生之間,取得更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