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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男網上披露分居妻及女兒資料被捕 私隱公署:勿因家庭糾紛「起底」他人

社會事

32歲男網上披露分居妻及女兒資料被捕 私隱公署:勿因家庭糾紛「起底」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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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男網上披露分居妻及女兒資料被捕 私隱公署:勿因家庭糾紛「起底」他人

2025年07月22日 12:42 最後更新:15:21

一名男子涉嫌在未經分居妻子的同意下披露對方及女兒的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規定,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表示,32歲被捕男子與女事主是分居夫婦,女事主去年初與被捕人分居後,發現懷孕,同年底誕下女兒。

今年5月,有人分別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一個公開群組及一個個人帳戶,先後發布兩條提及女事主及女兒個人資料的帖文及留言,並上載一份聲稱基因分析報告,質疑被捕人與女嬰的血緣關係,對女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

私隱專員公署指,「起底」是刑事罪行。私隱專員公署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指,「起底」是刑事罪行。私隱專員公署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家庭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只會使衝突升級,「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私隱專員公署星期二(3月10日)分別在新界及九龍區拘捕一名 48 歲中國籍男子(被捕人士甲)及一名 20 歲中國籍男子。兩名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 64(3A)條的規定。

村屋(非涉事單位)。巴士的報記者攝

村屋(非涉事單位)。巴士的報記者攝

調查顯示,事主經營地產代理業務。被捕人士甲於 2025 年與事主合資購入一個村屋單位作投資用途。不久後,被捕人士甲決定退出,並要求事主退還其投資的金額及繳付利息,然而雙方未能就此達成協議。2026 年 1 月,有人在事主公司門外張貼兩張不同的單張,內容指稱事主欠款未還,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並披露事主個人資料,包括其中文姓名及照片,亦同時披露事主家人的照片。

兩名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再者,「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 100 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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