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就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交修正案,修正案已經得到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通過,立法會內會亦通過經修訂的條例草案,23條立法轉入直路,立法會大會將會快速恢復二讀辯論,將條例草案交由立法會大會討論表決。
在中美激烈衝突的年代,23條立法,早立一日,香港早一日安全,立法會宜速戰速决,討論表决。
從傳媒人的角度,23條立法草案中涉及的兩大範疇「國家秘密」和「境外干預」,是媒體較為關注的。前者涉及資訊的獲取,後者則因為新聞人涉外交流的機會較多。我自己參與了幾場的諮詢會,與負責草擬條文的官員交流互動中,釐清了相關罪行的元素。
例如,傳媒運作上最關注的「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諮詢文件公布後,外界有一些偏激的論調認為,媒體評論兩句香港經濟就會犯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以「三連中」澄清,當中包括披露權限、危害國家安全的程度和犯罪意圖,如果用自己專業知識評論經濟環境,沒有使用政府內部機密文件的內容,根本不會違法。
政府回應新聞界對「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的關注,接納意見,草案加入「公眾利益」抗辯 ,具體説明了重大公眾利益的相關情景,可以說是减少誤解。
至於「境外干預」罪,香港記協講到相當嚇人,擔心傳媒出席任何由與外國政府有關聯的商會、基金會舉辦或資助的記者會、體育比賽等,可被視作「配合境外勢力」;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接受報章訪問時質疑,「境外干預罪」字眼含糊。
我早前已發文講過,簡單來說,港版「境外干預罪」,禁止配合境外勢力,使用不當手段帶來干預效果。提控刑事罪行要入罪殊不容易,首先要證實有犯罪行為(actus reus),「境外干預罪」的犯罪行為包括:一是配合境外勢力,二是使用不當手段,三是帶來干預效果,三者缺一不可。其次亦要證明有犯罪意圖(mens rea),如果涉案人在毫不知情下被人欺騙利用,即使真正參與一個境外干預的罪行,有犯罪行為,但他亦可以以無犯罪意圖辯護脫罪。
不過,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不同界別人士,特別是商界有意擔心境外干預罪會影響到正常的商務交流。政府聽取了在立法會在草案委員會階段提出的意見,最後修訂的版本中,建議在境外干預罪前面加上「危害國家安全」六個字,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外干預罪」,凸顯了正常的國際交流不受新法例影響,但控罪元素沒有改變。明示有關罪名只規管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釋除商界和新聞界的疑慮。
總體來說,政府在聽取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法案委員會逐條審議後,23條立法條文得以完善,期間對包括新聞界在內的一些關注,通過公開討論得以釐清。完善後的23條立法版本,釋除疑慮,罪行清晰,的確可以築起保護國安的屏障,也不會傷及無辜。
盧永雄
駐港國安公署連續針對以災亂港者發聲,主題是「以災亂港者,雖遠必誅」,值得關注。
國安公署發言人12月3日再次發表談話,指大埔宏福苑災難發生後,在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全力支持下,香港特區政府快速反應、專業處置、全力救災,社會各界積極響應、廣泛動員、眾志成城,國際社會紛紛表示慰問和關心。然而,「一小撮外部敵對勢力卻藉災生事、趁火作亂,打著所謂『為民請願』旗號,複製『修例風波』手法,透過扶植、操縱其香港『代理人』,擾亂破壞救災善後大局,妄圖重現『黑暴』亂象,用心險惡、行為卑劣、人神共憤。」
國安公署接著連發三個正告:
第一、正告境外敵對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以災生亂,天理難容;
第二、正告境外敵對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火上澆油,必食惡果;
第三、正告境外敵對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法網灰灰,疏而不漏。
國安公署說,一切亂港言行都將紀錄在案,終身追究,「只要觸碰法網,不論躲在國外還是藏身台灣,都必定會受到法律嚴懲。」
國安公署再次針對以災亂港發表講話,有3個含意:第一、顯示公署認為境外敵對勢力的干預已經出現,不只是一種擔憂;第二、焦點是境外敵對勢力,更加特別點出無論是躲在國外還是藏身台灣,顯示台灣也是一個針對焦點;第三、警告這些藏身外地、意圖在香港再掀顏色革命者,雖遠必誅。
其實觀察網絡上的反對聲音,主要有幾個種類:
第一、以事論事。有相當多的網上評論,即使批評特區政府,也只是客觀評論,這些批評會順著政府調查披露出來的訊息去評論事件,而不是完全抽離事實去作惡意中傷,應該只是針對這場世紀災難的自然反應。相信特區政府也會善納諫言,檢討改善。
第二、就是借災出位。在災難發生的時候,有不少人借災情出位,例如警方在12月3日拘捕的「網紅」Kenny,他在網上咒詛大埔火災死者「罪孽深重」,很明顯是抽水博流量,結果因為發表煽動言論被警方拘捕。還有很多海外的流亡網紅,也出來肆意批評特區政府,順便叫人訂他們的Patreon,這些人的搵食態度,相當明顯。也有人是借機招徠,吸引金主支持。
第三、有組織煽動。除了正常評論和借機出位之外,網上也出現一波又一波煽動性的宣傳,有些是造假污衊特區政府,不止將之歸究為香港的政制所致,甚至上綱上線到針對中央體制,創作很多故事,造謠講到物料供應商和中央領導人的家人有關,其實是完全虛構的情節,好像推翻中央就不會發生大火那樣。難道在西方的體制下,就真的不會發生嚴重火災嗎? 這些理論邏輯上講不通,但在災難發生時,又很容易煽動起民眾的情緒。
這些一波又一波的煽動性言行,在警務處國安處出手前不斷升溫,在他們出手後,本地的煽動有所收歛,但海外就變本加厲,令人懷疑幕後是不是有人在發動組織,要持續狙擊特區政府。總之特區政府做什麼事情都不對,政府還未開始調查,煽動者每一句都針對要官員問責下台。
總括而言,國安公署直指境外勢力在香港以災亂港,相信並不是無的放矢,而是看到有這樣的苗頭,才發炮制止。我們都要格外小心,不要被境外反對勢力利用,將一場火災提升到要顛覆本地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層次。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