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就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交修正案,修正案已經得到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通過,立法會內會亦通過經修訂的條例草案,23條立法轉入直路,立法會大會將會快速恢復二讀辯論,將條例草案交由立法會大會討論表決。
在中美激烈衝突的年代,23條立法,早立一日,香港早一日安全,立法會宜速戰速决,討論表决。
從傳媒人的角度,23條立法草案中涉及的兩大範疇「國家秘密」和「境外干預」,是媒體較為關注的。前者涉及資訊的獲取,後者則因為新聞人涉外交流的機會較多。我自己參與了幾場的諮詢會,與負責草擬條文的官員交流互動中,釐清了相關罪行的元素。
例如,傳媒運作上最關注的「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諮詢文件公布後,外界有一些偏激的論調認為,媒體評論兩句香港經濟就會犯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以「三連中」澄清,當中包括披露權限、危害國家安全的程度和犯罪意圖,如果用自己專業知識評論經濟環境,沒有使用政府內部機密文件的內容,根本不會違法。
政府回應新聞界對「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的關注,接納意見,草案加入「公眾利益」抗辯 ,具體説明了重大公眾利益的相關情景,可以說是减少誤解。
至於「境外干預」罪,香港記協講到相當嚇人,擔心傳媒出席任何由與外國政府有關聯的商會、基金會舉辦或資助的記者會、體育比賽等,可被視作「配合境外勢力」;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接受報章訪問時質疑,「境外干預罪」字眼含糊。
我早前已發文講過,簡單來說,港版「境外干預罪」,禁止配合境外勢力,使用不當手段帶來干預效果。提控刑事罪行要入罪殊不容易,首先要證實有犯罪行為(actus reus),「境外干預罪」的犯罪行為包括:一是配合境外勢力,二是使用不當手段,三是帶來干預效果,三者缺一不可。其次亦要證明有犯罪意圖(mens rea),如果涉案人在毫不知情下被人欺騙利用,即使真正參與一個境外干預的罪行,有犯罪行為,但他亦可以以無犯罪意圖辯護脫罪。
不過,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不同界別人士,特別是商界有意擔心境外干預罪會影響到正常的商務交流。政府聽取了在立法會在草案委員會階段提出的意見,最後修訂的版本中,建議在境外干預罪前面加上「危害國家安全」六個字,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外干預罪」,凸顯了正常的國際交流不受新法例影響,但控罪元素沒有改變。明示有關罪名只規管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釋除商界和新聞界的疑慮。
總體來說,政府在聽取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法案委員會逐條審議後,23條立法條文得以完善,期間對包括新聞界在內的一些關注,通過公開討論得以釐清。完善後的23條立法版本,釋除疑慮,罪行清晰,的確可以築起保護國安的屏障,也不會傷及無辜。
盧永雄
這個世界只要你夠膽講大話,就有人夠膽相信。黎智英子女在海外散播黎智英在獄中身體狀況極差、完全得不到醫療照顧的大話,就是很好的例子。
在黎智英案審結前後,海外有大量不盡不實的評論。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在案件審結之後的8日內,8次出稿駁斥美西方的錯誤言論,並且「約見美國及英國等有關國和組織駐港機構負責人,針對其官方和政客就黎智英案定罪裁決發表干涉言論,提出嚴正交涉。」
外交公署特派員崔建春亦在《南華早報》發表題為「關於黎智英案,你應該知道這些」的文章,嚴厲反駁外界的謠言,其中一個重點是講述黎智英是否受到不公正對待。崔建春說,「針對黎智英在押期間的待遇問題,事實勝於雄辯,懲教署始終依法為其提供完備的醫療護理,確保身體狀況良好。黎代表律師當庭證實黎未受到不公正待遇,這些事實充分表明,香港特區政府在執法的每個細節,都恪守著法治與人道主義原則。」
崔建春針對的謠言,其中相當部分是由黎智英子女直接散播的。在法庭宣判前,法新社在12月3日訪問了黎智英的子女,他們指黎智英的身體狀況極差,黎智英的女兒黎采表示;「爸爸明顯瘦了很多,而且比之前更加虛弱,他的指甲變成紫色、灰色和綠色,之後就脫落,他的牙齒開始腐爛。」
黎采又表示,獄警拒絕讓虔誠的天主教徒黎智英領聖餐,會用一些小動作試圖打擊他的士氣,例如獄警知道黎智英喜歡咖哩汁後,不但沒有給他多一點咖哩汁,反而完全不給她咖哩汁。
而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說,黎智英患有糖尿病,監獄裡並沒有冷氣,夏季氣溫高達攝氏44度。黎崇恩指,將黎智英送上飛機,送走他只需要兩小時,這樣做是人道的,也是正確的。
我之所以長篇引述黎智英子女的訪問內容,是想讓大家觀賞一下他們怎樣說謊。黎智英患有糖尿病,之前長期大吃大喝,在獄中被逼健康飲食。我自己是太平紳士,多次訪問監獄,親身試過他們按營養師指示配搭出的不同餐食,感覺像街外吃到的快餐,味道正常。
黎智英在出庭的時候,外界觀察到他的確較入獄前瘦了,但這種是一種「健康瘦」。至於說黎智英喜歡喜歡吃咖哩汁,就應該要給他多點咖哩汁去吃,恐怕黎采誤會了香港的監獄是米芝蓮餐廳,以為囚犯可以像名店顧客一樣,想吃什麼就點什麼。同樣道理,監獄內的確並沒有冷氣,大家應該明白坐監是一種懲罰,並不是去酒店渡假。
至於黎采說黎智英的指甲變成灰色或綠色,並且脫落。但在黎智英出席宣判聆訊時,現場人士所見黎智英的指甲正常粉紅,相當健康,沒有見到有什麼恐怖的灰色或綠色指甲,當然也沒有脫落。我們在現實場景看到出庭的黎智英,是一個相當健康的狀態,並不是黎智英子女說到他快將要去世的瀕死模樣。
黎智英子女公然講大話,目的是讓外國讀者以為香港的監獄是第三世界的黑獄,黎智英深受虐待,令他們要營救黎智英的行為,看來更有必要。讓人忘記了黎智英是一個勾結外國、想搞到中國崩潰的重犯。
大家要認清一個簡單的事實,如果黎智英的確被不人道對待,他的代表律師理應在法庭提出。但律師不能講大話,所以沒有提出。在今年8月的公開聆訊當中,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已經向法庭清楚表明,懲教院所為黎智英每日安排醫療檢查,他們對黎智英在懲教院所內獲得的醫療服務沒有任何投訴,法院當時更表示懲教署值得稱讚。
看來黎智英子女只是因身在外國,以為可以胡亂地講大話而不需負任何責任,所以才講得出黎智英「指甲變綠脫落」的謊言。黎智英子女散播黎智英健康極差的謠言,想干擾香港的法治,想被定罪的黎智英不用服刑,就可以保外就醫移交外國。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並無讓定罪犯人移送外國的安排。所以無論他們散播什麼謠言,他們的目的都不會得逞。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