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男子去年底8日內在尖沙咀一間錶行,以多張內地銀聯卡購買了13隻勞力士手錶,總值360萬元,最終被揭涉及跨境洗黑錢被捕,22日在法庭被定罪判囚12個月。
案發在去年11月14日至21日期間,持雙程證來港的男被告去到尖沙咀一間連鎖鐘錶店,利用8張內地銀行發出的扣賬卡進行11次交易,購買13隻勞力士手錶,總值港幣360萬元。
交易過程中,鐘錶店職員發現被告人透過手機即時通訊軟件,收取銀行咭密碼以及需要購買的手錶型號,然之後按指示進行購物,因此懷疑被告人利用其他人銀行卡購買手錶,於是報警。警方到場後將被告拘捕,在他身上搜出四張內地銀聯卡,三部手提電話以及少量現金。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人屬一名「跑腿」角色,每次都會在大街外面徘徊,再會走入指定店舖查問手錶價錢,並以拍下手錶等候指示,同時他亦會揀選一些有現貨錶款,以盡快把黑錢「洗乾淨」。警方又發現,被告會按扣賬卡內的金額,再決定買錶的數量,務求可以用盡張卡的錢,有時亦可能用兩張卡來付一隻錶的錢,增加咗我哋調查嘅複雜性。
「跑腿」之後會收到指示到指定地方交出已買的錶,或到其他二手店舖用較買入價低的價錢賣出手錶。而使用過的銀聯卡,亦都需要交出或者即時燒毁以毁滅證據,完成任務後會收到5000至一萬元的酬勞。警方向國家反詐中心確認,這些銀聯卡收取了內地受害人的犯罪得益後,再於香港使用。
警方落案控告被告一項串謀洗黑錢罪,涉及66萬8千元正,3月22日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12個月。
負責案件的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關智聰表示,這宗是首次利用內地銀聯卡進行清洗黑錢活動而被定罪案件,調查及檢控並不容易,因為當中涉及跨境元素,包括案件牽涉香港以外居民的受害人,騙款可能經多重轉折後由外地再流入香港,以及涉及跨境取證,都增加了調查難度。
他特別提到,有賴鐘錶店職員的警覺性,並在過程中全力配合警方調查,呼籲其他商戶職員若發現有客戶同時有多張銀行卡,作出不合常理消費,又或明顯地等待指示才進行購物,都應相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