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搗破黑幫洗黑錢集團,拘6人,涉於尖沙咀開加密貨幣兌換店,偷走客戶$675萬。
警方表示,自今年2月起,透過情報分析鎖定一個由黑社會操控的洗黑錢集團。行動中,共拘捕5男1女涉嫌干犯「洗黑錢」、「串謀洗黑錢」及「盜竊」罪,年齡介乎18至67歲,包括犯罪集團骨幹成員及傀儡戶口持有人,當中三人有黑社會背景,涉款約675萬元。
警方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盧建邦表示,調查所得,上述由黑社會操控的犯罪團伙會利誘不同人士(包括朋友或親人)提供銀行戶口資料、銀行咭及相關密碼,再用這些戶口協助清洗由不同罪行得來的犯罪得益,包括各類型詐騙案,牽涉騙款約港幣35萬。而團伙還在尖沙咀開設一間加密貨幣兌換店,伺機偷走客戶的現金,牽涉現金款項高達港幣675萬。警方表示,案件調查仍然進行中,不排除有進一步的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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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第一隊主管徐蔚瑩高級督察指,過去一個星期,警方拘捕了5名本地男子與一名本地女子,,他們分別是該胡亞波的骨幹成員及傀儡户口持有人,警方在他們身上找到兩張傀儡戶口持有人的銀行咭,警方亦持法庭搜查令進入尖沙咀一個單位,發現有電腦、點鈔機、兌換加密貨幣收據、宣傳用的易拉架、海報及卡片等等。上述五男一女,年齡介乎18至67歲,其中三名有黑社會背景,他們涉嫌干犯洗黑錢、串謀洗黑錢及盜竊罪而被捕,6人現獲准保釋候查,警方的調查仍然繼續,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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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租出、借出、賣出任何銀行戶口給第三者,可能會干犯洗黑錢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被定罪的傀儡戶口持有人,刑罰更加有機會被加重百分之二十。市民請緊記:唔租、唔借、唔賣銀行戶口,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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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市民在交易及兌換加密貨幣的時候,切勿掉以輕心,應選用口碑良好的兌換店。警方亦提醒市民亦須留意買賣虛擬資產的風險。如有懷疑,應盡快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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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2歲內地女子,因使用兩個由她持有的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被控洗黑錢罪成,在警方申請加刑後被判入獄40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務處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D隊高級督察葉穎豪表示,案發於2024年6月至7月期間,警方接獲3宗報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墮入假冒客服騙案,騙徒冒充客戶服務員致電受害人,訛稱受害人的社交媒體帳戶出現額外收費,即將被扣款,其後以各種藉口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指定銀行戶口,從而騙取金錢。
葉續說,其餘兩名受害人則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自稱為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帳戶,並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用途。其後,受害人未能提取虛假投資戶口所顯示的收益,方知受騙。
葉指出,案中三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330萬港元,其中約110萬港元被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10月拘捕一名52歲內地女子,該名女子為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女子,她涉嫌使用兩個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說,案件於2025年11月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0的刑期,被告人於12月24日,就「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如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便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申說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因此警方在涉及傀儡戶口的合適案件中,會與律政司商討並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申以是案為例,被告將銀行戶口供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5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259名人士因租借或出售戶口,在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遭法庭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2至18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申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屬違法行為,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是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所提供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申稱除大型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訊息。申提醒市民,緊記銀行戶口要不租、不借、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