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21日就兩宗洗黑錢案判刑,警方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獲准,兩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監禁45個月和38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警方表示,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之間,警方接獲報案,共有4名受害人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自稱是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戶口,並指示受害人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投資。但最後受害人未能取回虛假投資戶口顯示的得益,因此發現受騙。本案4名受害人總共損失約1260萬港元。其中有約500萬港元存入一本地銀行傀儡戶口。
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方隨後展開調查並拘捕一名50歲本地男子,該名男子為涉案傀儡戶口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男子,他涉嫌使用一個銀行戶口清洗總共約1000萬港元犯罪得益。
案件21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認一項「洗黑錢」罪,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過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二十刑期,被告就「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45個月。
邊界警區重案組督察林峻宇
另一宗洗黑錢案手法類同,涉及5名受害人總共損失約440萬港元。其中約有51萬元存入本地銀行5個傀儡戶口。警方經調查拘捕一名34歲內地男子。該名男子為涉案5個傀儡戶口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男子,他涉嫌以5個銀行戶口總共清洗約520萬港元犯罪得益。
案件21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認5項「洗黑錢」罪,並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警方同樣要求加刑,法庭批准加重百分之二十刑期,被告被判處監禁38個月。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判刑後會見傳媒,強調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又提醒市民,「銀行戶口,唔租,唔借,唔賣!」
另外,警方亦提到接獲墮入網上求職陷阱的報案。騙徒向受害人聲稱招聘刷單員,只需將指定貨品加入平台購物車,以截圖作實,並將款項存入指定銀行戶口,就可以賺取佣金。受害人先透過小額任務獲取微小利潤,之後被騙徒引誘投入更大注碼,其後會以不同理由要求受害人繼續轉帳,最終受害人無法取回金錢,報警求助。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中)、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右)、邊界警區重案組督察林峻宇(左)會見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