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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歲漢借出户口清洗黑錢逾2190萬罪成 警申請加刑獲批判囚50個月

社會事

64歲漢借出户口清洗黑錢逾2190萬罪成 警申請加刑獲批判囚5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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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歲漢借出户口清洗黑錢逾2190萬罪成 警申請加刑獲批判囚50個月

2026年03月19日 15:11 最後更新:15:28

一名64歲本地男子星期四(3月1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成立,最終被判處監禁50個月。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案情指出,該名男子涉嫌將其名下兩個銀行户口借予他人,於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間,處理了約2193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深水埗警區重案組人員接手調查後,於2023年7月5日以涉嫌「洗黑錢」將他拘捕。

被告其後被落案起訴兩項「洗黑錢」罪。早前經審訊後,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法庭經審視後,批准將刑罰加重約四分之一,在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後,最終判處被告監禁50個月。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警方藉此案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個人銀行或支付工具户口,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作洗黑錢及接收騙款。任何人如協助詐騙集團,有機會觸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

此外,即使借出户口者不清楚户口是否被用作犯罪用途,亦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警方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涉欺詐案,包括網紅林作和陳怡等共15人被控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共50項控罪,分8案處理。其中首案包括林作、陳怡等8名被告星期一(3月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作交付程序。期間7名被告續准以原有保釋條件候訊,但其中鄭雋熹沒保釋申請,續還柙候訊。

林作由女友裕美及律師范德偉陪同下到庭應訊。

林作由女友裕美及律師范德偉陪同下到庭應訊。

8名被告依次為,31歲鄭雋熹、28歲蕭穎謙、35歲林作、38歲陳穎怡、31歲店務助理區焯基、25歲健身教練趙敬賢、31歲梁綺湘、28歲何紀雯。他們被控串謀欺詐、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被告陳穎怡(左)

被告陳穎怡(左)

被告梁綺湘(左)

被告梁綺湘(左)

鄭雋熹另涉一宗「洗黑錢」案,他被起訴4項「洗黑錢」罪,涉及款項達1847萬元。

案件編號:ESCC286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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