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於今年初到台灣參加「時代力量」舉辦的座談會回港時,被人襲擊及淋液體,警方及後拘捕共三男二女被告。三男二女被告早前西九龍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天開審。
五名被告依次為53歲被告高傑飛、72歲唐發祥、68歲林錦嫦、70歲劉必泉及67歲鄺桂嬋。
政事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於今年初到台灣參加「時代力量」舉辦的座談會回港時,被人襲擊及淋液體,警方及後拘捕共三男二女被告。三男二女被告早前西九龍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天開審。
五名被告依次為53歲被告高傑飛、72歲唐發祥、68歲林錦嫦、70歲劉必泉及67歲鄺桂嬋。
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遭政府通輯的羅冠聰,其母親租住的公屋單位被政府收回,房屋署向傳媒指,單位曾出現欠租情況違反租約,故按序收回單位。
據了羅冠聰母親的單位位於東涌逸東(一)邨。有網民15日在社交媒體上載圖片,聲稱為羅母租住的單位,指「行過見到羅冠聰間公屋比(俾)房署收返」,並附上房委會張貼在門外的一則通告。
該通告寫着,房委會在6月3日收回有關單位,並在屋內發現55項遺留物品,當中包括雪櫃、冷氣和電視等,通告指房委會已將物品取走,物主可在通告發出的14天內索回,逾期物品將歸房委會所有,房委會有權將它們拍賣、捐贈慈善或福利機構、丟棄。
房屋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證實,有關單位曾出現欠租情況違反租約,署方3月時已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有關單位的租約,並於6月完成相關程序後收回有關單位。
署方稱收回空置的公屋單位後,在一般情況下會在完成翻新工程後,再編配予其他有需要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