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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多次欠租違反租約 房屋署收回羅冠聰母公屋單位

政事

涉多次欠租違反租約 房屋署收回羅冠聰母公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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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多次欠租違反租約 房屋署收回羅冠聰母公屋單位

2024年06月16日 22:09 最後更新:06月17日 01:54

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遭政府通輯的羅冠聰,其母親租住的公屋單位被政府收回,房屋署向傳媒指,單位曾出現欠租情況違反租約,故按序收回單位。

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據了羅冠聰母親的單位位於東涌逸東(一)邨。有網民15日在社交媒體上載圖片,聲稱為羅母租住的單位,指「行過見到羅冠聰間公屋比(俾)房署收返」,並附上房委會張貼在門外的一則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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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被指為羅冠聰母親租住單位門外的通告。 東湧友!FB

被指為羅冠聰母親租住單位門外的通告。 東湧友!FB

房委會

房委會

被指為羅冠聰母親租住單位及門外的通告。 東湧友!FB

被指為羅冠聰母親租住單位及門外的通告。 東湧友!FB

被指為羅冠聰母親租住單位門外的通告。 東湧友!FB

被指為羅冠聰母親租住單位門外的通告。 東湧友!FB

該通告寫着,房委會在6月3日收回有關單位,並在屋內發現55項遺留物品,當中包括雪櫃、冷氣和電視等,通告指房委會已將物品取走,物主可在通告發出的14天內索回,逾期物品將歸房委會所有,房委會有權將它們拍賣、捐贈慈善或福利機構、丟棄。

房委會

房委會

房屋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證實,有關單位曾出現欠租情況違反租約,署方3月時已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有關單位的租約,並於6月完成相關程序後收回有關單位。

被指為羅冠聰母親租住單位及門外的通告。 東湧友!FB

被指為羅冠聰母親租住單位及門外的通告。 東湧友!FB

署方稱收回空置的公屋單位後,在一般情況下會在完成翻新工程後,再編配予其他有需要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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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

因「35+顛覆案」被判囚4年8個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等請求外國制裁中港,2025年6月6日在獄中被捕,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2026年3月6日交付高等法院。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之鋒。資料圖片

黃之鋒。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 WKCC 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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