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家安全處今日(6月6日)上午在赤柱拘捕正就「35+顛覆案」服刑的黃之鋒,黃涉嫌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下午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後,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資料圖片
黃之鋒下午被帶到庭,暫時毋須答辯,國安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無保釋申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黃之鋒現年28歲,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警方國家安全處發稿指,今日上午在赤柱拘捕一名28歲男子,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羅冠聰。資料圖片
黃之鋒。AP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