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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涉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押後至11.21進行交付高院程序

其他國安案件

黃之鋒涉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押後至11.21進行交付高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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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涉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押後至11.21進行交付高院程序

2025年09月05日 15:45 最後更新:15:51

因「35+顛覆案」被判囚被判囚4年8個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等請求外國制裁中港,2025年6月6日在獄中被捕,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星期五(9月5日)於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1月21日再訊,以交付至高等法院。

黃之鋒涉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於星期五(9月5日)於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1月21日再訊,以交付至高等法院。

黃之鋒涉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於星期五(9月5日)於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1月21日再訊,以交付至高等法院。

黃之鋒今戴黑粗框眼鏡,身穿深藍色襯衫應訊,期間不時望向旁聽席點頭和揮手。黃沒有保釋申請,聆訊歷時僅數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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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涉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於星期五(9月5日)於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1月21日再訊,以交付至高等法院。

黃之鋒涉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於星期五(9月5日)於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1月21日再訊,以交付至高等法院。

多國領事代表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多國領事代表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之鋒。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多國領事代表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多國領事代表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被告黃之鋒。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資料圖片

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 WKCC 2445/2025

因35+顛覆案正服刑中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在赤柱監獄被捕,他被指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星期四(5月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交付程序,國安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黃之鋒。資料圖片

黃之鋒。資料圖片

28歲被告黃之鋒,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修訂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星期四(5月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交付程序,國安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星期四(5月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交付程序,國安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WKCC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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