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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5周年|警國安處先後拘7名眾志成員 涉營運「懲罰Mee」社交平台及手機程式 串連「黃店」搵錢支援羅冠聰

政事

國安法5周年|警國安處先後拘7名眾志成員 涉營運「懲罰Mee」社交平台及手機程式 串連「黃店」搵錢支援羅冠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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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5周年|警國安處先後拘7名眾志成員 涉營運「懲罰Mee」社交平台及手機程式 串連「黃店」搵錢支援羅冠聰

2025年06月16日 07:00

警方國安處於2023年7月5日及6日、及7月27日先後拘捕7名男女,涉違反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4)條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刑事罪行條例》的「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包括香港眾志前主席林朗彥、成員李啟靖、鍾展翹及廖偉濂於5日被捕,前常委朱恩浩則於6日在機場離境前被捕,指他們涉嫌透過一間顧問公司於幕後營運「懲罰 Mee」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賺取資金支援被國安處通緝的前立法會議員、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之後再於7月27日再拘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陳珏軒及組織幹事黃莉莉。

警方拘捕「懲罰Mee」的營運者、香港眾志前主席林朗彥。有線新聞影片截圖。

警方拘捕「懲罰Mee」的營運者、香港眾志前主席林朗彥。有線新聞影片截圖。

涉案各被捕人於「香港眾志」解散後,成立一間顧問公司於幕後營運「懲罰 Mee」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串聯「黃店」牟利,賺取資金支援被國安處通緝的前立法會議員、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被通緝的羅冠聰。資料圖片

被通緝的羅冠聰。資料圖片

警方在同年7月3日宣佈懸紅通緝8名涉違反國安法的在逃港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和羅冠聰,並表明將針對黃色經濟圈等軟對抗行為進行打擊行動,並會持續進行,以全面切斷「竄逃海外反中亂港分子」的資金鏈,之後便作出多輪拘捕及搜查行動。

除7月5日及6日外,警方國安處亦於7月27日再拘捕為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陳珏軒及組織幹事黃莉莉,亦與「懲罰Mee」有關,指他們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令與案件相關的被捕人士累計增至 7人。

翻查資料,陳珏軒畢業於樹仁大學社會學系,曾擔任學聯常委、樹仁學生會會長等職務。他亦曾為區諾軒立法會議員辦事處從事政策研究。而黃莉莉則於2012 年學民思潮反國教時,與林朗彥等一起絕食抗議。此外,2020 年 1 月 9 日,黃莉莉於香港機場出境打算到台灣觀摩大選時被捕,罪名為「串謀刑事毀壞」,與 2019年 7 月 1 日佔領立法會有關。

因「35+顛覆案」被判囚4年8個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等請求外國制裁中港,2025年6月6日在獄中被捕,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2026年3月6日交付高等法院。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之鋒。資料圖片

黃之鋒。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 WKCC 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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