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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呃女網友逾9.5萬元買名錶 男警被控4罪准保釋

社會事

涉呃女網友逾9.5萬元買名錶 男警被控4罪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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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呃女網友逾9.5萬元買名錶 男警被控4罪准保釋

2019年09月18日 12:43 最後更新:12:56

候訊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25歲被告張永亭。

25歲被告張永亭。

年輕男警員4年前向女網友訛稱自己須籌錢以支付腦部疾病的醫藥費和償還按揭貸款,涉嫌騙取事主20筆合共逾9.5萬的貸款。男警前年再藉詞工作需要,涉嫌誘騙事主送他一隻價值逾6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他去年又涉嫌致電事主企圖說服她不要報警。男警被控3項欺詐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共4罪。辯方申請毋須答辯,並申請押後與控方討論控罪上的問題。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9日再訊,被告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25歲被告張永亭為現役警員,被控3項欺詐罪。首2項控罪指他涉嫌於2015年7月18日至2016年12月10日,向事主李美媚虛假地表示自己急需籌錢以償還按揭及汽車貸款;及就自己腦內有血塊籌措醫藥費。被告涉意圖詐騙而誘使她向其提供20筆合共9.55萬港元的貸款。

另一項欺詐控罪指他涉嫌於或約於2017年3月17日,向事主虛假地表示自己已離任警隊,且轉任倫敦金交易銷售員,並訛稱因工作關係而需要購買及穿戴一隻名貴手錶;及若事主替他購買該手錶,他會每月向她償還2000或3000港元。被告涉意圖詐騙而誘使她替其付款購買一隻價值逾6.2萬港元的手錶。

最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7月26日致電該事主,要求及誘使她不再跟進向廉署投訴的欺詐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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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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