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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強删圍觀者手機片被控 林卓廷許智峯等四人保釋候訊

政事

涉強删圍觀者手機片被控 林卓廷許智峯等四人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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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強删圍觀者手機片被控 林卓廷許智峯等四人保釋候訊

2020年11月06日 15:56 最後更新:15:57

案件將本月26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許智峯涉嫌在去年7月6日參與「光復屯門」遊行後,夥同另外一對男女在屯門警署外強行要求圍觀者删除手機片段。4人被起訴妨礙司法公正和刑事損毀等合共4罪,控方今在西九龍法院申請轉交案件至區域法院,獲裁判官批准。案件將本月26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裁判官應林卓廷和許智峯申請,批准兩人以公務為由離境。4人續准保釋候訊。

多名民主派議員在庭外批評檢控是政治打壓。圖中最左為許智峯;右為林卓廷。

多名民主派議員在庭外批評檢控是政治打壓。圖中最左為許智峯;右為林卓廷。

控罪一共4名被告,包括43歲林卓廷和38歲許智峯,和其餘兩被告28歲廚師曾焌熙和39歲女社工鍾凱研。3名男被告被指當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煽惑事主X删除手機數碼內容。

至於許和鍾另則被控在屯門警署外,為了使他或其他人不誠實獲益而使用事主X的一部紅米Note 6,和非法損毀手機內一段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片段。而曾另被控同日在屯門警署外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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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4月19日 19:44 最後更新:20:39

一名休班警員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至4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柙。

案情指27歲被告何家榮,22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不停說「唔好意思」,又反問可否不報警,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

法官又指,被告多次請求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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