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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女」案亂批法援 政府自己賠訟費俾自己極諷刺 !

博客文章

「爆眼女」案亂批法援 政府自己賠訟費俾自己極諷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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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女」案亂批法援 政府自己賠訟費俾自己極諷刺 !

2021年04月22日 19:37 最後更新:22:02

代號K的「爆眼女」和警方的法律戰,再輸一仗。 

「爆眼女K」於前年8月11日在尖沙嘴警署外被擊傷右眼,當時示威者指稱「爆眼女K」是被警察在近距離發射布袋彈擊傷眼睛。後來又傳出另一個版本,話「爆眼女K」是示威者自製彈弓射出鋼珠擊傷。 

「爆眼女」當日受傷倒地。

「爆眼女」當日受傷倒地。

後來傳聞說「爆眼女」入院後,院方的醫療報告,包括相關的X光照片顯示的傷勢,不可能由布袋彈近距離射擊造成。 

事後警方調查事件,向「爆眼女K」索取個人資料及醫療報告,方便調查,但「爆眼女K」拒絕提供。若「爆眼女K」問心無愧,又何懼交出醫療報告呢? 

警方後來向法庭申請兩張手令,以索取K的個人資料及醫療報告。法庭批出手令,警方亦已取得相關醫療報告。但「爆眼女K」就一直打法律仗挑戰警方。 

「爆眼女K」執著警方不肯提供手令副本,指警方剝奪她對侵犯其私隱的手令提出訴訟的權利,早前申請司法覆核,但被法庭拒絕。K不服裁決上訴,上訴庭昨日(4月21日)頒布書面判詞,駁回K的上訴,下令K需支付警方訟費。 

上訴案由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審理。3個法官在判詞中指出,警方申請手令索取K的醫療報告之原因,純粹是因為K堅拒授權醫管局向警方提供其醫療報告,而K是希望保障其醫療報告的私隱權,但其實就算K沒有手令副本,亦能針對其醫療報告的私隱權展開訴訟,申請司法覆核或禁制令,要求裁判官撤銷早前發出的手令,所以認為K完全毋須得到手令副本,故判K敗訴。 

「爆眼女K」不斷就技術問題打官司,就是不想公開醫療報告,客觀效果就是一種拖延策略。 

問題是一個普通女子,那有這麼多錢打官司打到上訴庭呢? 原來又是法援。 

「爆眼女K」這一堂上訴官司,是法援署批出法援,請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狀夏博義去打官司。最後打輸官司,夏博義都賺了律師費。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打輸官司也是羸家,因為他賺了律師費。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打輸官司也是羸家,因為他賺了律師費。

最諷刺的是訟費這部份。「爆眼女K」打上訴官司,敗訴收場,要賠償對方、即警方訟費。外國如美國的制度和香港不同,打輸官司也不用賠對家訟費,所以美國動輒也打官司。但香港打輸一方要賠對方訟費,這種制度變相不鼓勵人胡亂打官司。但「爆眼女K」這單案的問題來了,她擺明沒有錢賠,因為有錢就不能申請到法援,按理最後也要法援埋單賠對方訟費,即是政府自己賠錢給自己,真是極之諷刺。 

法庭判詞顯示法援署批准「爆眼女」聘請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為代表。

法庭判詞顯示法援署批准「爆眼女」聘請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為代表。

整件事顯示法援署也有問題。批出法援要經過兩個審查,一個叫經濟資格審查(means test),即是申請人無錢無資產。另一個叫案情審查(merit test),即是官司值得去打,有得打。假設「爆眼女K」過得經濟資格審查,其實也不應過到案情審查。她只是因為警方不肯提供手令副本這個無關痛癢的細節,就申請司法覆核,法庭不批准司法覆核,就上訴到上訴庭,最後連輸兩庭。批准這個申請過merit test的法援署官員,也應該問責吧。

香港濫批法援,才有長洲覆核王這種人物出入法庭,才有「爆眼女K」這種官司連綿不斷,結果全部由納稅人埋單。有人借法律作政爭,結果拖了時間,肥了律師。香港是時候要大改革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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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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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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