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公義或會來遲  但不會缺席

博客文章

公義或會來遲  但不會缺席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公義或會來遲  但不會缺席

2021年07月28日 19:52 最後更新:20:02

一間上市公司的老闆,不務正業,隨意叫公司的高管,搞公司業務以外的事情,最後搞到成間公司的主要業務玩完。出事後又突然宣布公司3個月前已還錢給自己,不理僱員未收到賠償、債權人和股東可能血本無歸,你覺得要不要查一查這間公司呢?這間公叫壹傳媒(0282),老闆叫黎智英。

政府終於出手了。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宣布,根據《公司條例》第841(2)條,委任會計師審查員,調查壹傳媒事務。

按《公司條例》,財政司司長可以委任審查員,調查某公司的事務,如果他覺公司或管理人,有欺詐行為或失當行為,損害公司股東及債權人利益。

財爺指出壹傳媒有幾個情況值得關注。1. 壹傳媒於今年5月26日的公告中指出公司流動資金充裕,可應付公司由2021年4月起18個月的運作。然而,當保安局局長於今年6月17日凍結其中3間子公司約1800萬元銀行結餘,壹傳媒於不足一星期內宣布其出版業務終止。

2. 今年7月22日作出一項公布,壹傳媒首次披露公司於今年4月1日 提前向其前主席黎智英償還1.5億元的貸款,令公司的現金結餘驟減。根據壹傳媒過往年報,有關貸款應該尚有相當長的時間才到期,令人不禁懷疑該筆還款是否

有意圖欺騙公司債權人。

3. 壹傳媒高級人員於今年4月被控與使用其中一幅其子公司所擁有的用地有關的欺詐罪。

4. 在去年底及2021年中,壹傳媒公司及其高級人員因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之下的數項嚴重罪行被控。

財爺認為這些情況使人懷疑,壹傳媒的事務是按照其高級人員的個人利益來處理公司事宜,嚴重管理失當,並因此令公眾股東蒙受損失。

對政府的行動,有幾點觀察:

1.     嚴重個案要全面調查。按《證券及期貨條例》及《財匯報局條例》,證監會和財匯局有權調查上市公司。不過財政司司司長亦有權按《公司條例》委任調查員調查上市公司,針對特別嚴重的欺詐和不當行為的公司。財爺有權,就壹傳媒如此嚴重的個案,運用權力作全面調查亦相當合理。上次政府運作這權力是調查百富勤,但壹傳媒的問題遠比百富勤嚴重。

2.     公司出事突然宣布還款大股東好可疑。《蘋果日報》停刊後,壹傳媒在7月22日作出一項公布,首次披露壹傳媒於今年4月1日 提前向其前主席黎智英償還1.5億元的貸款。見到這件事,真是有「咁都得」的反應。這件事只能有兩個可能:a. 真是4月1日已還款,但這等重要股價敏感資料,怎可以延遲3個多個月才公布?  b. 只是事後才還款,卻聲稱早在4月1日才已還款。真相如何,要調查員去查清。

3.     不務正業把公司推向絕路。壹傳媒是一間傳媒公司,但大股東黎智英卻利用公司搞政治,最後令公司帳目被保安局局長凍結,令公司主業結業,令公司長期停牌,令股東蒙受致命損失。停牌前壹傳媒市值7.7億,很可能化為烏有,誰賠償股東的損失?

4.     調查範圍不應只限於近期事件。財爺講出來的事件都是近期事件,但壹傳媒的問題早已出現,早在2014年佔中前,當時披露出來的壹傳媒電郵顯示,肥佬黎叫壹傳媒的高級編輯拍片教人如何佔中,連壹傳媒當時的執行董事葉一堅也覺得有問題。他在電郵中勸肥佬黎說:「壹傳媒不適宜提供任何幫助給佔中」、「佔中的賣點是無權無勢,人們不喜歡佔中三子背後有猛人幫助」云云。但黎智英完全聽唔入耳,只回答:「知道,但不同意」。一間上市公司的老闆,怎可以濫用公司資源,去做違法的政治事情,這豈不是盜用公司人力資料的欺詐股東行為?公司董事容許這些事情發生,也違反了董事的誠信責任,理應調查。

過去政府高層軟弱,眼見這些違法事情,怕了傳媒,也不敢採取行動。正義雖然遲來,但不會缺席。

盧永雄

Tags:

國安法

往下看更多文章

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