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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8人提訊除黃偉然外均擬認罪 排明年7月中答辯

政事

12港人案8人提訊除黃偉然外均擬認罪 排明年7月中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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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8人提訊除黃偉然外均擬認罪 排明年7月中答辯

2021年12月21日 16:06 最後更新:16:15

12名港人去年涉嫌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10人先後被押送回港。除李宇軒的案件分拆處理外,其他人均遭律政司加控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黃臨福已認罪判刑判入教導所。餘下8人今午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交代除黃偉然外均擬承認控罪,獲排期至明年7月14日正式答辯及判刑。辯方另交代經認罪協商後,黃偉然將承認本身涉及另一宗案件的1項製造爆炸品罪,控方屆時會將本案中妨礙司法公正罪存檔法庭,2案均排期至明年5月12日正式答辯及判刑。至於郭子麟另涉及的暴動案則押後至下月20日交代答辯方向。各人均無保釋,期間續還柙懲教看管。

鄭子豪。資料圖片

鄭子豪。資料圖片

廖子文。資料圖片

廖子文。資料圖片

8名被告依次為無業的18歲廖子文、19歲技術員鄭子豪、24歲學生張俊富、21歲運輸工人張銘裕、22歲學生嚴文謙、30歲無業的黃偉然、31歲測量員李子賢及19歲學生郭子麟,同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協助他們自己、喬映瑜、鄧棨然和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

黃偉然。資料圖片

黃偉然。資料圖片

由左至右:鄭子豪、廖子文及黃偉然

由左至右:鄭子豪、廖子文及黃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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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4月19日 19:44 最後更新:20:39

一名休班警員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至4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柙。

案情指27歲被告何家榮,22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不停說「唔好意思」,又反問可否不報警,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

法官又指,被告多次請求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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