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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潑粉案4學生被控非法集結 准釋7.5再訊

政事

中大潑粉案4學生被控非法集結 准釋7.5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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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潑粉案4學生被控非法集結 准釋7.5再訊

2022年05月10日 18:45 最後更新:18:58

包括時任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在內的4名中大學生,涉嫌在去年1月11日衝入中文大學保安崗位鬧事,並向保安潑灑不明白色粉末。4人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4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5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控方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4人以3萬至15萬港元保釋外出候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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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依次為21歲學生曹德熙、23歲學生區倬僖、23歲學生梁溢希及26歲學生梁顥維。4人被控於2021年1月11日在馬鞍山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檢測站,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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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獲准保釋外出候訊,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需遵守宵禁令、每星期需到警署報到3次。而除了首被告曹德熙外,其餘3名被告不得踏足中大校園和宿舍範圍。

中大潑粉案被控非法集結 4學生包括區倬僖准保釋7.5再訊

中大潑粉案被控非法集結 4學生包括區倬僖准保釋7.5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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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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