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9日早上於西九龍法院裁定眾被告表證成立,需要答辯,書面理由擇日公布。
被告何桂藍代表律師。
16名不認罪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當中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和余慧明現正還押。
被告何啟明。
辯方交代鄭達鴻、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李予信均擬出庭作供。辯方續指吳政亨會傳召2名辯方證人,包括1名證人錄取了27分鐘對話錄音,另一名證人涉及呈堂電郵;鄭達鴻、梁國雄、施德來及李予信各擬傳召1名事實證人。陳官統計辯方主問需時13至14日,預計可於39日內完成辯方案情,押後案件至週一續審。
被告楊雪盈。
劉慧卿亦出現在法院外。
被告之一余慧明繼續作供,她8月28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問到是否認為否決財政預算案合法。
她承認屬一個合法並且合理的手法,但重申否決所有議案並非其目的,不是只想破壞而沒有建設,最終目的是真正落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在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盤問下,余慧明交代作為工會代表參選初選前不能不考慮工會會員意願,擔心如大部分會員不支持,自己可能不會考慮參選的路線。對於是否有意在民主派議席過半後否決財案,余慧明重申無法強迫他人而為;《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問余慧明,是否認為如要達致否決預算案,需要其他民主派協助及達成協議,余慧明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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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陳慶偉詢問下,余慧明承認想取消功能組別,又認為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爭取五大訴求並不違法。李運騰追問,是否認為爭取手段亦合法,余慧明表示同意。她又重申,自己與其他初選參選人之間沒有任何合作協議。余慧明結束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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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梁國雄重啟其辯方案情,呈上梁國雄2015年至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的投票紀錄。控辯雙方亦完成舉證,何桂藍代表大律師提及《香港國安法》法例嶄新,或須探討當中法律詞彙含意。法官陳慶偉暫定押後案件到11月27日結案陳詞,視乎雙方是否需要額外時間準備法律爭議,並預計將於聖誕節前完成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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