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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 | 涉2018年立會會議上擾亂秩序 尹兆堅判囚7星期決定不上訴

政事

初選案 | 涉2018年立會會議上擾亂秩序 尹兆堅判囚7星期決定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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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 | 涉2018年立會會議上擾亂秩序 尹兆堅判囚7星期決定不上訴

2023年10月05日 13:21 最後更新:15:30

案件原定5日在高等法院聆訊,但尹兆堅開庭時確認他決定不上訴,法官張慧玲正式駁回他的上訴。

涉及初選案、現正還押的前民主黨副主席尹兆堅,涉嫌在2018年立法會處理「一地兩檢」及2020年內會衝突中,擾亂秩序。他早前承認兩項藐視罪及一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去年被判入獄7星期,尹兆堅不服提出上訴,案件原定5日在高等法院聆訊,但尹兆堅開庭時確認他決定不上訴,法官張慧玲正式駁回他的上訴。

尹兆堅因本案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等候上訴,但仍需就47人初選案還柙。法官開庭表示,昨天收到尹兆堅決定不上訴的通知書,尹兆堅在庭上亦確認不提上訴,法官於是取消本案的保釋擔保,尹兆堅需繼續還柙。

案情指,2018年6月13日立法會就有關「一地兩檢」的草案進行二讀,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發言期間,有立法會議員離開座位大聲說話,令會議中斷;時任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令當時的其中一名議員林卓廷離開會議廳,尹兆堅阻止保安帶走林卓廷。

另外,2020年5月8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主席期間,尹兆堅手持標語牌撞向保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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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法庭押後裁決

2023年12月04日 17:26 最後更新:18:04

初選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庭押後裁決,排期後將另行通知各方,批准辯方申請,將所有正保釋的被告的宵禁令取消,其他保釋條件不變。

辯方在結案陳詞指出,應該應用同類原則詮釋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文,當中「其他非法手段」必須含物理強迫元素,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質疑《香港國安法》由中央制訂,同類原則乃普通法詮釋原則會否不適用。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民主派47人2020年參與初選,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否認控罪自今年2月受審。

16名被告不認罪受審,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當中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與余慧明現正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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