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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濕養父4度非禮養女 官斥無悔意囚4年4個月

社會事

鹹濕養父4度非禮養女 官斥無悔意囚4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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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濕養父4度非禮養女 官斥無悔意囚4年4個月

2017年05月29日 19:00 最後更新:19:01

六旬漢涉一年內4度非禮養女,其早前承認4項非禮罪,但法官不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在區域法院判刑4年4個月。

案情指,67歲的被告為滅蟲工人,他一年內4度非禮11歲的養女,事後更威脅養女不准告訴他人,惟在最後一次犯案時,其妻子撞見他侵犯養女而揭發案件。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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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刑指,雖然報告指被告無孌童傾向,又指他重犯機會低,但他不懂控制性衝動等,建議他接受心理治療。法官又考慮事件對母女兩人造成很大衝擊,甚至令其有自殺傾向,而且不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終判被告入獄4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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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涉秀茂坪非禮15歲少女被捕 8.26觀塘法院提堂

2024年08月25日 21:55 最後更新:22:12

一名20歲男子涉疑在秀茂坪非禮一名15歲少女被捕,被控一項非禮罪,2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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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8月24日凌晨約1時半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一名15歲女童在秀茂坪區安秀道求救,懷疑其被一名男子非禮。

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20歲姓黃本地男子同日涉嫌非禮被捕,他已被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將於2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繼續跟進。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猥褻侵犯」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觀塘裁判法院

觀塘裁判法院

警方又特別呼籲,市民切勿隨便跟互聯網上結交的陌生人會面,並不要接受網上結交的陌生人所提出的不當要求,例如借錢、在私人地方會面或傳送個人私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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