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一名37歲男子,指他涉嫌在東涌一巴士上,非禮一名15歲少女。
警方表示,6月28日早上接獲一名15歲女童報案,指在同日於東涌區乘搭巴士期間,懷疑被一名男子非禮。案件交由大嶼山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逸東邨。房委會圖片
經警方深入調查,大嶼山警區特遣隊人員於同日晚上,在東涌逸東邨拘捕一名37歲非華裔男子,涉嫌非禮,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方呼籲,如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遇到或目擊任何風化案件,應盡快向警方報案。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猥褻侵犯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22歲男學生涉嫌於城市大學演講廳外非禮一名男子,翌日再於又一城非禮另一人,他被控非禮等3罪, 12月24日(星期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表示,已經準備好答辯。但辯方表示,早前辯方向控方申請作出書面商討,收到控方回覆,因有新進發展,需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故申請案件押後4星期,至明年1月21日再訊。
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1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2000元續保釋。
被告余驥堯(22歲,報稱學生)持有香港身分證,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以及一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罪。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演講廳外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X;他亦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九龍又一村又一城LG層至LG1層扶手電梯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Y。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0月30日,在九龍達之路與歌和老街交界,在警員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此要求。
案件編號:WKCC 488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