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男子涉疑在秀茂坪非禮一名15歲少女被捕,被控一項非禮罪,2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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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8月24日凌晨約1時半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一名15歲女童在秀茂坪區安秀道求救,懷疑其被一名男子非禮。
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20歲姓黃本地男子同日涉嫌非禮被捕,他已被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將於2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繼續跟進。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猥褻侵犯」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觀塘裁判法院
警方又特別呼籲,市民切勿隨便跟互聯網上結交的陌生人會面,並不要接受網上結交的陌生人所提出的不當要求,例如借錢、在私人地方會面或傳送個人私密照片。
22歲男學生涉嫌於城市大學演講廳外非禮一名男子,翌日再於又一城非禮另一人,他被控非禮等3罪, 12月24日(星期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表示,已經準備好答辯。但辯方表示,早前辯方向控方申請作出書面商討,收到控方回覆,因有新進發展,需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故申請案件押後4星期,至明年1月21日再訊。
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1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2000元續保釋。
被告余驥堯(22歲,報稱學生)持有香港身分證,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以及一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罪。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演講廳外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X;他亦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九龍又一村又一城LG層至LG1層扶手電梯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Y。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0月30日,在九龍達之路與歌和老街交界,在警員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此要求。
案件編號:WKCC 488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