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拘3男 涉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縱火

政事

警拘3男 涉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縱火
政事

政事

警拘3男 涉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縱火

2020年09月29日 18:04 最後更新:18:17

3男被捕包括兩學生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警方拘捕3名男子,涉嫌在網上發佈訊息,煽動他人在10月1日參與佔領道路、參與非法集會及襲擊警務人員等。當中兩名被捕人為19歲的學生。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表示,自去年年中,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留意到不少有人在網上發布煽動他人犯法的信息,近期亦發現有人在網上討論區連登及Telegram等社交平台發布煽動言論,包括於10月1日進行參與非法集結、進行破壞、縱火及佔領道路等非法行為,以及襲擊警員等。

警方經調查後,鎖定若干名涉事人士。警方於昨日及今日在全港多區展開行動,分別在港島東、沙田及屯門拘捕3名男子,年齡介乎19至30歲,涉嫌「煽惑他人縱火」、「煽惑他人造成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結」。3名被捕者中,包括兩名19歲的學生,另1人則從事運輸業,目前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警方亦檢獲3部電話及2部電腦。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再有更多人被捕。他又指,不少網民煽動於10月1日上街,重申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屬於違法行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往下看更多文章

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