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6男被控非法集結 2人認罪准保釋候判

政事

6男被控非法集結 2人認罪准保釋候判
政事

政事

6男被控非法集結 2人認罪准保釋候判

2020年10月27日 13:58 最後更新:14:01

兩人早前已表示認罪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6名男子涉參與去年6.12金鐘非法集結,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其中2名被告早前已表示會認罪,今正式裁定罪名成立。案情透露,當天2人各自於夏愨道用索帶綑綁及搬動鐵馬,其中一人曾拉低口罩而遭警方攝錄機拍下。二人准續保候懲,於下月13日再訊。

去年6月12日金鐘爆發激烈衝突。 資料圖片

去年6月12日金鐘爆發激烈衝突。 資料圖片

案情指,警方因應暴力情況,於去年6月12日就金鐘龍匯道南行人路的公眾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當日早上8時半起,逾千示威者佔據夏愨道所有行車線,並用雪糕筒、鐵馬等物品組成路障。

其時身穿黑色上衣長褲、戴勞工手套及黑色口罩的被告何沛鍇(22歲,酒店職員)身處夏愨道東行線近添華道位置,站示威者前排,用膠索帶將鐵馬綑綁在一起,並一度拉下口罩。被告梁耀安(25歲,工程師)則被拍到於當日9時半至10時半,在近添美道位置用鐵馬堵路。

同案其餘4名被告王愷銘(19歲)、羅兆赫(22歲)、馮智彬(28歲)及郭叡軒(22歲)將於明天繼續聆訊。

往下看更多文章

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