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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設計師藏彈叉管武罪成 待索背景報告還押候判

社會事

男設計師藏彈叉管武罪成 待索背景報告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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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設計師藏彈叉管武罪成 待索背景報告還押候判

2021年06月09日 17:30 最後更新:17:38

前年9月30日,警方根據線報懷疑一名26歲男設計師參與非法集結,並在他家中搜出彈叉、彈珠等武器。該名設計師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但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劉綺雲裁判官今於東區法院指設計師藏有的彈叉,若配合彈珠、磚頭等重大及大型物件使用,可對人造成嚴重傷害。劉官續指設計師於手機通訊程式上加入多個有關反修例示威群組,而他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乃加強控方案情,終裁定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案件押後至6月25日處理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設計師需要還押候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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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官裁決時指,涉事彈叉、彈珠藏於被告的木層架及床底,被告必然知道物品的存在,反映他有意圖管有。該些物品本質上並非用作攻擊,但警方測試可見,彈叉和金屬彈珠、磚頭等物件的配合使用下,可將重大及大型物件投射至50至70米外,形容極具殺傷力,甚至可致命。

被告邱俊軒。

被告邱俊軒。

被告另被搜出口罩、面罩等,劉官認為該些保護裝備與其他在反修例的衝突中、明知會有暴力活動的示威者裝備相同,反映他有意圖於社會運動使用武器傷害他人,而彈叉亦符合法律上「攻擊性武器」的定義。

東區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法院。資料圖片

至於被告於手機通訊程式內,曾加入多個有關反修例示威群組,包括「抗爭前線戰況直擊」、「反送中Fact Check Channel」等,這些群組訊息提及社會運動的被捕人數、警員行蹤等。其中一個名為「民間武士」的群組中,被告雖未有文字訊息,但就曾經發出一個青蛙貼圖。而被告的房間內貼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與群組的理念相同,顯示被告重視、緊貼群組,發出的貼圖是表示收到訊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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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於示威現場作通訊用途,劉官認為此乃加強控方案情,被告的彈叉亦無其他合法用途,因此裁定他藏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

控罪指,被告邱俊軒於2019年9月30日,在北角丹拿花園某室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彈叉、彈射器、相關組件及多顆彈珠。另控被告於同日同地沒有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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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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