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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敵私隱例 偵探社歎制度僵化礙尋人

難敵私隱例 偵探社歎制度僵化礙尋人

難敵私隱例 偵探社歎制度僵化礙尋人

2016年02月02日 08:08 最後更新:11:42

現今通訊方便,難以想像會與家人失聯,但在過去城市急速發展及歷史因素影響下,家庭一旦被拆散,破鏡重圓遙遙無期。《頭條日報》獨家披露,有偵探社近年接到愈來愈多尋親委託,往往要靠到處翻查「人身記錄」破案,但部份卻礙於私隱條例成為「無頭公案」,如何善用條例保障私隱及資訊流通,引發深思。

一目偵信社長蔣志輝。

一目偵信社長蔣志輝。

《頭條日報》獨家專訪一目偵信社長蔣志輝,透露現時代客尋人的困難。「警局將尋親列為失聯,而唔係失蹤,所以唔會接呢類case」,蔣志輝不慌不忙解釋尋親個案近年驟增的原因,而且成為偵探社的「獨市生意」。他是一家近年冒起偵探社的負責人,這幾年接過數百宗尋人委託,約六成屬尋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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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偵信社長蔣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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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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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目前紅十字會亦提供尋人服務,但只限於戰亂及天災相關的個案,對於佔大多數的尋親個案,包括離家出走、中港兩地失聯等等,苦主的唯一辦法是委託偵探社代查及尋回親人。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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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志輝指,這些尋親個案多已失散二十至三十年,原因不盡相同,共通點卻是對失散者所知非常有限。試過有年約四十的女子委託他,尋找素未謀面的生母,手上卻只有自己的出世紙;亦試過有新移民男子拿著陳舊信件找他幫忙,尋找其在內地坐牢二十年期間,一直失聯的在港配偶與女兒。

問及尋人的訣竅,蔣志輝換上偵探口吻,一口氣拋出大堆問題,「要搵嘅係咩人?男定女?幾多歲?最後見面係幾時?中英文全名、身份證號碼係咩?做咩工作?」

他說,其實我們在社會行事,如出生、結婚、做生意、買賣物業,甚至上庭,一般會留下不同記錄,最終都可追查到失散者的現況,包括住址,「最難查係後生仔同債仔,前者記錄唔多,後者會消聲匿跡。」他坦言,尋親成功率一般只有約兩成,有時亦很花時間,例如同名同姓的人,可能要逐一確認。

不過,蔣志輝認為,尋人最大的障礙來自私隱條例,他舉例指如果手持出世紙到入境處查自己母親的資料,多數遭拒諸門外,「入境處會話呢啲係私隱,你想搵媽媽,但媽媽未必想俾你搵,拒絕提供資料」,他批評,條例衍生出官僚主義,「咁點解唔問吓媽媽,其實佢想唔想俾個仔搵到?」

蔣志輝憶述,有委託人二十多年前與媽媽吵架,離家出走到了英國,浪子回頭欲回港與媽媽團圓,多年來尋遍不獲,「以前佢同媽媽住嘅屋邨已經拆左,佢束手無策下嚟搵我幫忙。」

他說,即使兒子向房屋署查詢媽媽住處,基於私隱條例,十居其九會遭拒諸門外,「我教個仔,去房署查佢自己戶籍,因為佢曾經係住戶,房署查到佢嘅資料,就可能連帶搵到佢媽媽嘅資料」,最後,兒子憑這方法,終於得知其母下落。

蔣志輝說,當委託人得知親人的下落,最常見是沉默不語,「佢地諗緊點樣面對失散已久嘅親人,有client事後同我講,雖然係親人,但始終係多年無見,感覺就似熟悉嘅陌生人。」

蔣志輝坦言,尋親個案雖然頗花時間,往往收不回成本,但這類工作具特殊意義,只要情況許可,都會盡力幫忙。他同時呼籲,社會應想想如何善用私隱條例這把「兩面刃」,在保障個人的同時,促進資訊流通。

警方呼籲市民提供一名60歲失蹤男子的消息。

男子陳啟發上月29日上午離開石峽尾邨的住所後失蹤,其監護人昨日向警方報案。

男子陳啟發上月29日上午離開石峽尾邨的住所後失蹤。政府新聞處

男子陳啟發上月29日上午離開石峽尾邨的住所後失蹤。政府新聞處

男子身高約1.6米,中等身材,尖面型,黃皮膚及蓄短黑髮。他最後露面時身穿紫色上衣、黑色牛仔褲、藍色鞋及攜有一個黑色斜孭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