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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運毒「搵快錢」 警搜出值70萬毒品

少年運毒「搵快錢」 警搜出值70萬毒品

少年運毒「搵快錢」 警搜出值70萬毒品

2016年02月13日 07:52 最後更新:07:52

十七歲雙失少年疑替販毒集團運毒,在將軍澳被警截查時搜三公斤冰毒及K仔,市值七十萬元。

被捕少年姓黃,昨凌晨由探員押返將軍澳尚德邨寓所搜屋,未有進一步發現。觀塘警區特職隊及反黑組人員,早前接獲線報指有販毒集團利用少年運毒,展開調查。

17歲少年販毒被捕。

17歲少年販毒被捕。

前日傍晚六時十五分,警員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明街一帶設伏,未幾少年出現,警員上前將他截停,在其手持的袋內搜出三公斤冰毒及俗稱K仔的氯胺酮。

警方於將軍澳掃毒。

警方於將軍澳掃毒。

外展社工指,現時社會風氣注重物質享受,不少青少年為「搵快錢」滿足物質欲望犯法,極度不智,建議家長加強價值觀和品德教育,教導子女對抗物質誘惑,以免行差踏錯。

警方聯同海關在機場截查一名從蘇黎世回港的本地51歲男子,在其行李箱內檢獲9包共重約18公斤懷疑氯胺酮(俗稱K仔),總市值約898萬元。該名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資料圖片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資料圖片

西九龍總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23日聯同海關人員在機場入境大堂進行打擊毒品行動。行動中,截查及拘捕該名51歲本地男子。

香港國際機場入境大堂。資料圖片

香港國際機場入境大堂。資料圖片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是嚴重罪行。販毒集團會透過不同途徑,招攬及利誘其他人參與販毒行為,將毒品從海外地區運入香港,而不法分子會以不同手法將毒品隱藏,試圖逃避警方的執法行動。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國際機場。圖中人士與本案無關。資料圖片

香港國際機場。圖中人士與本案無關。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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