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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首階段5千元 曾成功登記市民毋須手續下月到手

消費券首階段5千元 曾成功登記市民毋須手續下月到手

消費券首階段5千元 曾成功登記市民毋須手續下月到手

2022年03月07日 11:35 最後更新:14:30
政府公布,新一輪電子消費券第一階段5千元月將於4月發放,有效期為7個月,至到今年10月31日。

政府公布,新一輪電子消費券第一階段5千元月將於4月發放,有效期為7個月,至到今年10月31日。

新一輪電子消費券第一階段5千元月將於4月發放,有效期為7個月,至到今年10月31日,去年已成功登記的600多萬名市民,可在原有的儲值工具帳戶領取,毋須再辦手續。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稍後會公布具體發放日子,首階段消費券沿用原有的4個儲值平台,不容許市民轉換其他平台,第二階段則容許市民重新選擇。因應少部分市民的原有登記帳戶已失效,包括已註銷帳戶或遺失了八達通卡,由今日下午2時起至本月25日,市民可以辦理手續更新帳戶。

王學玲說,透過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一如去年,會分兩期取得,需要先花費4千元,才可領取其餘1千元,當局相信提供到足夠的彈性予市民,快用完就能夠快取得餘下的1千元。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預算案顯著加強了力度及針對性,支援深陷疫情影響的市民及中小企,考慮到環境急劇轉變,為確保600多萬市民甚麼都毋須做的情況下,就收到第一階段的消費券,整個設計是簡單快捷。

王學玲表示,首階段消費券沿用原有的4個儲值平台,不容許市民轉換其他平台。

王學玲表示,首階段消費券沿用原有的4個儲值平台,不容許市民轉換其他平台。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政府對於工程業界違規人士並不寬鬆,去年啟動的建築物條例修訂,已建議對違規人士加強懲處,由現時的最高罰款100萬元,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1000萬元,監禁3年,同時可同步施加紀律處分,最嚴重可以除牌,另外亦加強屋宇署的搜證能力。

甯漢豪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對於宏福苑事件,業界要自強,要自行檢視業內的問題,不必等政府,而是要自己做好工作。她舉例說在地盤禁煙要立例,業界可以先做好禁煙。

她又說,對於一些「走精面,做不當勾當」的人,可以利用科技應對,她促請業界盡快做好檢視,定立時間表,將措施出台,處理好問題。當局亦要再檢視建築物條例修訂是否仍有不足,目標是明年上半年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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