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香港拉登」的馬照聲(58歲),於去年11月22日,在其居住的柴灣山翠苑地下外,涉嫌襲擊居住在同一屋苑的老翁。馬照聲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罰款2000元,另以500元守行為12個月,並要賠償1000元。
馬求情指,因不滿業主立案法團偏幫政黨,讓區議員李進秋在屋苑內搞盤菜宴,故另組關注組對抗;馬稱遭法團委員何德文(80歲)腳踢。去年11月22日二人在屋苑下相遇,何先向他挑釁,馬才一時衝動揮拳打何嘴部。
裁判官最後指二人是鄰居,「朝見口,晚見面」要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