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新界西候選人趙寶琴及王振霖,因逾期未交選舉申報書,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二人早前認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3周。主任裁判官錢禮指,選舉關乎重大公眾利益,法庭有必要維護選舉公正,必須判處禁閉式刑罰。由於兩人已還押約20日,預計明天可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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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寶琴(右)及王振霖(左)。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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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指,兩人的背景報告正面,被告已還押約20日,兩人不會再參選,重犯機會低,本案亦非同類案例最嚴重,遂以4.5周量刑,認罪減至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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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早前承認的案情指,選舉事務處於2020年7月18至31日提名期期間,接獲趙寶琴(47歲,護士)及王振霖(41歲,巴士司機)參選新界西地方選區的提名表格。港府同月指鑑於疫情嚴峻,制訂《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將選舉押後一年舉行。惟《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仍適用於已延期的選舉,候選人須於9月29日前遞交選舉申報書。處方在限期前,曾寄出掛號信及電郵給趙與王,提醒兩人提交選舉申報書,但在限期前仍未收到,遂將投訴轉介廉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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