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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經理人「花姐」再錄口供 據悉警方將獨立調查演唱會事件

MIRROR經理人「花姐」再錄口供 據悉警方將獨立調查演唱會事件

MIRROR經理人「花姐」再錄口供 據悉警方將獨立調查演唱會事件

2022年08月02日 16:14 最後更新:16:58

MIRROR紅館演唱會上周四(28日)第4場發生嚴重事故,壓傷2名舞蹈員,包括舞蹈員李啟言(阿Mo)及張梓峯。政府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調查意外成因,警方西九龍重案組多日到紅館搜證。MIRROR經理人黃慧君(花姐)周日(7月31日)曾到西九龍總區總部協助調查及錄取口供。據了解,花姐今日(8月2日)下午再到西九龍總區總部協助警方調查及錄口供。據悉,警方將會獨立調查事件,至於跨部門工作小組的調查工作,警方只會提供意見。

MIRROR紅館演唱會第4場發生嚴重意外,大屏幕由高處墮下壓傷舞蹈員。

MIRROR紅館演唱會第4場發生嚴重意外,大屏幕由高處墮下壓傷舞蹈員。

李啟言(阿Mo)。資料圖片

李啟言(阿Mo)。資料圖片

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助理署長領導的工作小組昨日召開首次會議。康文署會後發稿指,在調查報告未完成之前,康文署會重新審視所有署方轄下表演場地演出活動的安全,並由今日起禁止表演場地使用懸吊機關,其餘舞台裝置需每日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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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紅館演唱會第4場發生嚴重意外,大屏幕由高處墮下壓傷舞蹈員。

MIRROR紅館演唱會第4場發生嚴重意外,大屏幕由高處墮下壓傷舞蹈員。

李啟言(阿Mo)。資料圖片

李啟言(阿Mo)。資料圖片

康文署。資料圖片

康文署。資料圖片

MIRROR經理人花姐(黃慧君)。 資料圖片

MIRROR經理人花姐(黃慧君)。 資料圖片

康文署。資料圖片

康文署。資料圖片

MIRROR經理人花姐(黃慧君)。 資料圖片

MIRROR經理人花姐(黃慧君)。 資料圖片

人氣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紅館舉行演唱會發生屏幕突墜下事故,舞蹈員李啟言(阿Mo)受傷後入稟區域法院索償,早前在前僱主缺席聆訊下獲勝訴。案件星期五(12月19日)在區域法院就補償金額事宜排期明年5月4日開審,將評估補償額,李啟言將透過視像作供,李父亦將出席聆訊。僱主「舞館」一方今仍缺席聆訊。

舞蹈員李啟言去年MIRROR演唱會事故中受傷。影片截圖

舞蹈員李啟言去年MIRROR演唱會事故中受傷。影片截圖

法官羅麗萍直言,僱主公司至今註冊辦事處地址仍然有效,惟郵寄文件卻「打回頭」,理應知道是日聆訊,惟仍選擇不出席,僱主有逃避責任嫌疑。

申請方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申請方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申請人一方庭上透露,案中將有2名證人,分別為李啟言及其父親,李將以視像作供,其父親則會出庭作供。

阿Mo與父母。資料圖片

阿Mo與父母。資料圖片

羅官將案件排期於2026年5月4日在區域法院審訊,料一日審期,以英文審訊。法庭安排遙距聆訊,由法官羅麗萍審理案件。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本案申請人為李啟言,答辯方為「舞館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李於2022年7月28 日受僱於「舞館」,任職舞蹈員,當時27歲。

2022年7月28日晚上約10時半,李啟言在紅館舞台表演期間,上方一塊巨型LED屏幕突然墜下,並擊中李,導致他身受重傷。李的傷勢為「四肢癱瘓」,事故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事故前一年平均月入為73720港元。申請方據《僱員補償條例》追討賠償,但入稟狀未有訂明金額。

案件編號:DCEC33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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